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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开渠道聚人才

媒体滚动 2022.07.29 12:02

本报塔城讯 (通讯员 蒋国卫)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创新引才机制,提升引才实效,近日,新疆塔城地区立足本地实际,紧贴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出台《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7项管理办法,较以往人才政策含金量更高、力度更大、范围更广,敞开怀抱吸引各类人才。

拓宽刚柔并举的引才路径。“刚性”方面,坚持“绿色通道”引才,按照岗位需求,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签订合同以后直接办理入职手续;对引进的“双一流”国内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采取先挂后任方式,到基层一线、重点岗位锻炼培养。“柔性”方面,明确人才飞地、“组团式”帮扶托管、顾问指导、业余兼职、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引人聚才方式。探索退休人员引进渠道,吸引国内已退休专家、学者、名师、名医、名家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在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医疗服务、教育发展等工作。

降低引才聚才的准入门槛。主要对“绿色通道”引才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学历由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调整为本科生及以上;年龄由不超过40岁调整至45岁,特别优秀的还可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引进人才符合任职资格的,在首次聘任时不受岗位职数限制。引进人才发放“优才卡”,享受工龄连续计算、助学贷款代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免费体检、“零门槛”落户等惠才政策。

释放人才关爱的激励效应。在生活待遇上,明确“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外,发放1年的生活补助。在住房保障上,明确“绿色通道”引进的人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新增加本科生购房补贴;对暂未购房或没有周转房的,每年发放租房补贴;对企业引进的人才按照相应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或提供周转房。针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效益工资、提成分配等薪酬制,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报销往返交通费、购买人身意外险等;对没有采取薪酬制的,实行技术入股分红等激励措施。

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创新创业支持力度。赋予地区内在职在编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转化后,可从转化费用中扣除赋权期间的各项维护费用并返还至科研人员,赋予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的可加倍返还。对荣获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和突出贡献奖、新认定的科研平台、创新实践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自治区技术转移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载体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科技成果在地区内转化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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