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用过的电视机
北京晚报
▌赵丽军
插图王金辉
我出生于1969年的京郊农村。那时物质匮乏,文化娱乐更几近荒芜。童年记忆中唯一的文化设施,便是街头电线杆上绑着的大喇叭。它每天定时播送《新闻和报纸摘要》,有时还会放样板戏和革命歌曲。
直到8岁那年,我接触到了电视机。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它。
电视机陪伴我长大成人、建立家庭、开展事业,直到现在慢慢变老。数数这些年我用过的电视机,也可窥见我们生活的巨大变化。
9吋黑白小电视。我8岁那年的暑假,邻居家搬来一租户,是我们村小学的美术老师,她的丈夫,是个操着一口吴侬软语的杭州人。村里人说,他说话像鸟叫,哇啦哇啦听不懂。但神奇的是,他们家有一个叫电视的方匣子,打开按钮,里面就有人动、车跑,不仅像大喇叭一样能听声音,还能看影像。从此,那个小小的电视就深深吸引了我们一群小孩子。夜晚来临,就会有十几个小脑袋,争相挤在电视屏幕前,虽然它只是个黑白电视,虽然它只有9吋,虽然它只有1个频道,虽然它时常雪花闪烁,甚至黑屏,但是,它让我和小伙伴看到了外面世界的多彩,燃起了我们走出大山的渴望。我每晚都会忠实地守候着它,直到屏幕上出现“再见”才依依不舍地回家。
14吋彩色电视机。随着国家经济逐渐好转,进入上世纪80年代,农村也开始富裕起来。为了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大队决定,给6个生产队每队买一台电视机,而且是当时刚刚流行的彩色电视机!那时的电视机,在农村真是稀罕物,电视被专门安放在生产队会议室的一个大柜子里,柜子外面加锁,由会计专人负责开锁播放。头两天,在会议室里播放电视,三间大屋都挤满了人。很快就“人满为患”盛不下了。无奈,只得把会议室的后墙凿出一扇大窗,将电视屏幕朝外放在窗台上,人们就在窗外的空场上看电视。记得那时,太阳还没落山,我就早早吃了晚饭,三步两步紧着往那个空场跑。为啥呀?占地呗!电视小,人又多,必须占据有利地形才能看清楚画面。可是,往往,到那一看,早有三五个孩子抢了先,不仅自己占据了好位置,还把板凳、马扎、蒲墩之类的摆了一片,帮家人占座……因为占座而发生矛盾,轻者出言不逊恶语相向,重者甚至拳打脚踢。“尘埃落定”后,我们支着下巴默等会计前来,左等不来,右等还是不来,就有胆大的孩子,相约着去会计家催促。直到看见那几个孩子前呼后拥如绑架一般“挟着”会计而来,我那久盼的心才忽地放进肚里。美美地看电视吧,可是夏天难免暴雨,冬天难免狂风,看电视的人,或被大雨淋成了落汤鸡,或被大风吹跑了帽子头巾……现在想来场面颇搞笑,那时候,许多人,包括我,可是轻易不肯挪步离开……那时候,已是中学生的我,每天心心念念的,都是电视里的节目如何精彩,以至于影响到了学习,但即便这样,我也总会想办法偷跑去看电视,全然不顾回家后父母的脸色和责骂。
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土地分配到农民自己手中,大大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我家通过种植大桃,也终于甩掉了贫困户的帽子。1988年,我上大学那年春节,我家终于买回了一台18吋的大彩电。记得电视机进门那天,爸爸搬着电视,小心翼翼又郑重无比地放在组合柜上。我们全家围在一起,左看右看,笑得合不拢嘴。是啊,从此,刮风下雨、酷暑寒冬,在自己家炕头上就能看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了,多美的事儿啊!
1996年,我结婚了,嫁妆里自然有一台当时流行的21吋带遥控的大彩电,美称“21遥”。可是,问题也随之而来——我和爱人,性格和兴趣都很不同,对电视节目的偏好当然就大相径庭。我喜欢看电视剧,常陪着剧里人物一同或笑或泪;他是个天生的球迷,看见球赛转播就两眼发直挪不开腿。因为争抢电视频道,我们少不得发生争执,甚至面红耳赤、剑拔弩张。我暗暗发誓,等我有钱了,一定要再买一个大电视,就安在卧室里,我想看什么节目就看什么节目,想坐着看就坐着看,想躺着看就躺着瞧,谁也管不着!
仿佛一转眼就到了2004年,我们全家搬进了大房子,楼上楼下的复式结构。为方便看电视,特意在楼下客厅、餐厅和楼上卧室都装了电视机。而且,客厅电视还“超前一步”直接装的34吋模拟电视机。这样,三口人有了三台电视,再也不用你争我抢了,再也不用面红耳赤了,我终于实现了看电视的任性,内心获得极大满足。
进入新世纪,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反映在我家的电视机上,就是产品更新迅速加快。什么背投电视、液晶电视、数字电视……我一边眼花缭乱,一边乐不可支。虽然最近几年我慢慢也发现,有的年轻人家里已经不用电视机了。想当年,一部《渴望》电视剧,万人空巷齐观看,全民谈论刘慧芳。现在呢?
是啊,即便我家,也是这样的情况:儿子在屋里玩电脑,老公在餐桌边看手机,只有我坐在沙发上,手握遥控器,在众多的电视剧场、综艺节目、纪实栏目之间左换右换……
想来想去,总算是明白了:社会在不断进步,人们的文化娱乐方式越来越多,电视不再是娱乐休闲唯一的宠儿,它已不复当年风华、独领风骚。这是时代之必然。
然而,对于如我这样的人来说,能够轻轻松松拥有一台心仪的电视机,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看上自己喜欢的电视节目,何尝不是我今生今世的小确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