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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死3伤,处理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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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阳山县2021年“10·1”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两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两起交通事故都被认定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均有公职人员被问责追责。

清远市阳山县“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近日,清远市政府批复清远市阳山县“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清远市阳山县“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1年10月1日10时25分,在G107线2327公里+400米阳山县七拱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与对向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客车车上3人抢救无效死亡、2人不同程度受伤。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清远市阳山县“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粤R875Q0小型客车驾驶人李国平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

2021年国庆假期首日,许广高速发生交通拥堵时,大量车辆涌入并滞留在107国道,107国道仅有双向两车道,难以“消化”大量车辆,造成车辆拥堵。小型客车驾驶人李国平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对向重型货车发生碰撞,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调查组调查还发现,小型客车驾驶员李国平从事发当日凌晨3时许从清远市区驾车前往阳山县,由于行驶路线国庆假期车流量大、道路拥堵,正常情况下2小时左右的车程,直至事发时(上午10时许)仍未到达目的地,期间断断续续行驶,全程由李国平一人驾驶,只短暂休息,容易导致疲倦瞌睡。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 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邱景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实际所有人黄文健对车辆维护保养、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到位

  • 阳山县交警大队、七拱镇交警中队交通秩序管控不够到位,阳山县公路事务中心道路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 英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检查不够到位。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邱景康进行行政处罚。

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共6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陈建雄,阳山县公安局副局长,给予谈话提醒;

伍世旭,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给予批评教育;

成最强,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七拱中队中队长,给予批评教育;

巫俊山,阳山县公路事务中心班子成员兼生产办主任,给予谈话提醒;

王振鹏,英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给予谈话提醒;

蓝松劲,英德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大队大队长,给予谈话提醒。

清远市阳山县“10·1”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清远市阳山县“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日10时25分,李国平驾驶车牌号为粤R875Q0的小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G107线2327公里+400米阳山县七拱镇路段时,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对向由邱景康驾驶的车牌号为粤R59880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粤R875Q0小客车驾乘人员3死2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涉事车辆情况

1.粤R875Q0小客车,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日产牌ZN6444V1A4,实际所有人:李国平,住所:略,核载5人、实载5人,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2月,无违法记录;商业险保单号:略,有效期至:2022年2月3日,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保单号:略,有效期至:2022年2月3日,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查,10月1日凌晨3时40分许,李国平驾驶车牌号为粤R875Q0的小客车搭乘李阳苟、黄秤娣、李菲菲、李富豪等4人,从清远市清城区返回阳山县江英镇探亲,该车沿国道107线行驶至清新区龙颈镇经龙颈入口进入许广高速,由于高速拥堵,经禾云出口驶离高速,在清新区禾云镇进食早餐、休息,9时许出发沿国道107线北行方向行驶,于10时25分行驶至阳山县七拱镇路段时发生事故。

2.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车辆使用性质:货运,品牌型号:陕汽牌SX3315GP5,所有人: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住所:英德市英城地产公司峰光路尾开发区南一栋三楼,实际所有人:黄文健,总质量:31000kg,核定载质量:18005kg,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1月,无违法记录;商业险保单号:略,有效期至:2022年1月13日,承保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强险保单号:略,有效期至:2022年1月6日,承保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德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2月核发《道路运输证》,证号:略,吨位:18.005吨。经查,10月1日上午9时许,邱景康驾驶该车在阳山县杜步镇装载黄泥后出发前往位于清新区石潭镇的海螺水泥厂,先后沿省道260线、国道107线行驶,途经七拱镇路段时发生事故。经查,该车事发时无超载、超速。

(三)涉事人员情况

1.李国平(死亡),男,36岁,身份证号:略,户籍地:略,住址:略。

2.李阳苟(死亡),男,59岁,身份证号:略,户籍地:略,住址:略。

3.李菲菲(死亡),女,8岁,身份证号:略,户籍地:略,住址:略。

4.黄秤娣(受伤),女,33岁,身份证号:略,户籍地:略,住址:略。

5.李富豪(受伤),男,12岁,身份证号:略,户籍地:略,住址:略。

6.邱景康,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男,机动车驾驶证号:略,准驾车型:A2E,驾驶证状态:正常,41岁,住所:略。持有汕尾市交通运输局核发《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货运驾驶员,有效期至2025年7月19日。经查,邱景康自2021年9月起受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车主黄文健雇佣驾驶该车,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口头约定出车按次计酬

(四)车属公司情况

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881MA4WHXD25K,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法定代表人:郑龙锦,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业:运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住所:英德市英城十五米路西三区一栋4座二楼。经查,该公司名下共有11辆半挂牵引车、11辆挂车和9辆重型自卸货车(其中包括涉事的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聘有15名司机。该公司建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系列制度,定期召开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会议、维修保养车辆,建有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车辆技术档案、驾驶员档案、检查办公台账、车辆维修登记台账等。2018年,当时在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工作的黄文健购买了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后将该车挂靠在该公司,未签订挂靠合同;2019年,黄文健从该公司离职后,其本人实际管理支配该车,但车辆依然挂靠在该公司,该公司督促黄文健定期检修车辆。2021年9月,该公司审核邱景康资格证照,组织邱景康参加安全培训会议。

(五)有关部门履职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阳山县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1519起,同比上升49.4%;开展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向交通部门函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处;检查重点企业58家次,约谈企业负责人(驾驶人)45人次,发放督促整改通知书30多份;发送业务办理提示短信138331条,清理逾期未报废、未检验车辆3962辆。开展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排查G107线沿线卡口、视频监控,在G107线沿线的七拱交警中队建设数字警务室,强化路面管控。国庆节前,制定辖区国庆假期道路交通安保方案,其中抽调安排7名警力、3辆警车支援七拱交警中队。国庆假期首日,阳山县交警大队全体警力严格落实一级勤务安排,按时到岗到位,按照分工开展社会面巡逻、案件侦办、信息收集报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送考下乡”、乡镇“两站两员”督导检查、窗口业务办理等工作。接七拱交警中队事故报告后,阳山县公安局领导、交警大队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处置。

七拱中队现有在岗民警3人,辅警10人;辖区内107国道、358国道总里程共110.9公里,524省道总里程共45公里,385县道总里程共17.8公里,乡村道路总里程共800多公里。2021年1月至9月,结合107国道创建国省道示范路工作,在七拱段现场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2753起,占中队总查处数的42.24%。9月,共清理隐患重点车辆4辆、督促隐患驾驶人办理有关业务16人次,排查整改道路安全隐患1处;在 107 国道沿线村居举办交通安全宣讲教育活动3场、受教育群众约140人;在市交警支队指导下,开展了一次事故处置应急演练。制定国庆期间一级勤务方案,安排一组警力专门负责107国道路巡工作。事发当日10时30分,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民警成最强、陈宪锋带领辅警于10时48分到达事故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一是节前对重点企业、公路养护、车辆超限超载和非法营运等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二是加强执法巡查,2021年截至10月15日,共检查车辆6891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25宗。三是做好道路隐患治理,抓好G107线七拱镇穿村过镇整治工程、G107线文明示范路建设、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多发路段整治以及“单改双”、“安防”、“危桥改造”和桥梁维修加固工程。四是加大对“百吨王”等超限超载查处力度,加强矿山、砂石场巡查执法,新增5个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建设七拱、小江2个治超卸货场。五是加强宣传引导,9月份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局班子成员每月联系道路运输行业重点企业。

涉事路段由阳山县公路事务中心七拱养护所负责养护,经查,七拱养护所事发前一周(9月22日-9月30日)每日对国道107线K2306+000-K2331+338段开展了日常养护巡查,清理路面杂物。事发时,该路段无障碍物等情况。

1-9月,阳山县七拱镇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103处,全镇新安装道标提示标识30多处、交通警示灯20多个。设有18个交通劝导站,共录入安全劝导日志30024条。

2020年至事发前,英德市交通运输局连续2年与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对该企业督导检查共7次(其中2020年5次,2021年2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立案处罚3宗。

二、事故救援基本情况

(一)应急救援及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阳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故发生现场指导做好现场救援、伤者救治等工作。为妥善做好事故处置工作,阳山县迅速成立了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救援组、医疗救治组、善后处置组、社会面稳控组、媒体舆情组、事故调查组、隐患排查整治组、综合组等8个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及后续有关工作。

10时29分,阳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接到警情,事故现场在阳山县107国道七拱田墩村路段,根据指挥调度原则,阳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首派阳山县七拱镇中心卫生院救护车到现场救援,阳山县七拱镇中心卫生院距离事故现场约17公里路程,救护车出车时间为10时38分,到达事故现场时间10时52分,用时约14分钟。结合事故现场情况需要,阳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增派阳山县太平卫生院、阳山县杜步卫生院和阳山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前往现场救援,阳山县太平镇卫生院距离事故现场约23公里路程,救护车出车时间为10时52分,到达事故现场时间为11时08分,用时约16分钟;阳山县杜步镇卫生院距离事故现场约20公里路程,救护车出车时间为10时57分,到达事故现场时间为11时16分,用时约19分钟;阳山县人民医院距离事故现场约39公里路程,救护车出车时间为11时03分,到达事故现场时间为11时37分,用时约34分钟。

10时30分,七拱交警中队接到警情,值班民辅警于10时33分赶赴事故现场,10时48分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对南北双向实施封闭道路的交通管制措施。

10时34分,阳山县阳城消防救援站(距离事故现场约37公里路程)接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调度警情,立即出动一辆抢险救援消防车及6名指战员赶赴现场救援。11时12分,到达事故现场,发现涉事小客车有2名伤者自行下车、3名伤者被困车内,经过现场破拆处置解救出3名被困车内伤者。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验伤分类后,迅速将5名伤者送往阳山县人民医院。

11时40分起,阳山县人民医院陆续接收到5名伤者,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进行抢救。根据伤者家属的要求以及对伤者病情的研判,阳山县人民医院快速将黄秤娣、李富豪等2名伤者转送到清远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13时32分,事故现场处置完毕,解除交通管制,恢复涉事路段双向通行。

(二)事故后续处置情况

事发当日,副市长林科聪率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连夜赶到阳山县,深入七拱镇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组织阳山县相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召开阳山县“10·1”道路交通事故分析会。会上,林科聪传达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事故善后处置工作,阳山县委书记邓菲作表态发言。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综合协调处处长李进民率工作组到阳山县指导事故后续处置及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处长欧阳颖带队赶到阳山交警大队召开事故分析会议,指导事故处置工作。

事发当日下午,阳山县委书记邓菲到阳山县人民医院看望慰问伤者,详细了解伤者情况,要求医院全力救治伤者。转送到清远市人民医院的黄秤娣、李富豪,经过治疗已先后出院。阳山县派出工作组及时跟进了解事故死伤者家属思想动向,为伤者和家属提供帮助,做好人文关怀等工作,并邀请村中乡贤全力做好家属的安抚稳控工作。经过思想工作,10月13日,死者家属将3具遗体火化。

(三)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阳山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路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发布及时,善后工作有序,在事故应急处置中无次生灾害、无衍生事故、无疫情发生,未出现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四)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李国平,粤R875Q0小型客车驾驶员,男,36岁。10月1日19时,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符合交通事故钝性碰击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并胸腔脏器闭合性破裂出血死亡。

2.李阳苟,粤R875Q0小型客车乘客,男,59岁。10月1日13时18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符合交通事故钝性碰击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并胸腔脏器闭合性破裂出血死亡。

3.李菲菲,粤R875Q0小型客车乘客,女,8岁。10月1日13时32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符合交通事故钝性碰击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4.黄秤娣,粤R875Q0小型客车乘客,女,33岁。在事故中受伤。

5.李富豪,粤R875Q0小型客车乘客,男,11岁。在事故中受伤。

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二人受伤、二车不同程度损坏。经计算,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45.3万元。

(五)事后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

阳山县一是迅速组织部署。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以及视频调度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对“10·1”事故的批示精神,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二是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阳山县公安局抽调61名警力下沉各基层交警中队,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以国省道过境公路、农村公路为重点,加强大货车、面包车、摩电等重点车辆管控,国庆节期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882起,全县167个农村劝导站共劝导38165人次。公安、交通、公路部门开展事故多发路段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排查治理,设置太阳能仿真警车警示牌、加装线形导向标志、太阳能黄闪灯等安全防护设施。检查“网红”景点6处,对周边路段存在隐患的景点实施封闭或管制;针对假期回程高峰,加强高地对接,强化视频巡查,对车流量大的路段加派警力巡控、疏导。统筹开展各行业各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以“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为抓手,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紧盯自然资源、旅游、建筑、消防、危化品等重点领域,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等重点区域,落实“三个必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10月2日调整“三三制”值班机制,值班人员和备勤人员全部返回岗位上班。10月3日起,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取消休假正常上班,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除必要的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单位除三分之一人员值班外,其余三分之二人员安排到乡镇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疫情防控、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县四套班子成员迅速到挂点乡镇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联合组成四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乡镇各部门检查督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事故现场情况

(一)天气情况

事故发生时为白天,天气晴,路面干燥,能见度高,视野良好。

(二)涉事路段情况

该路段为国道107线,桩号K2327+400,该路段1989年建成,1992年改建,公路技术等级为二级,水泥路面,双向两车道,路宽7.45米,路肩宽1.88米,线性流畅,视距良好、标线清晰,路面平顺,设置有示警桩、波形护栏,下坡标志和村庄标志牌,符合二级公路技术和养护规范,设计时速60km/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该路段属于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公路,限速70km/h。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二级公路路基断面不设中央分隔带,该路段未设中央分隔带,道路中心设置单黄实线。

(三)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现场遗留粤R875Q0小型客车侧滑痕,起点距道路边缘线2.05米,长7.55米。遗留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刹车痕,起点距道路边缘线2.3米,长17.1米。

粤R875Q0小型客车、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两车多处损坏。

四、检验鉴定情况

(一)人员鉴定情况

经委托广东中能司法鉴定所对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邱景康血样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验鉴定,排除其有酒醉驾行为;对邱景康尿液样本进行检测,排除其有毒驾行为。

经委托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对粤R875Q0小客车驾驶员李国平心脏血样进行乙醇含量检验鉴定及常见毒品筛查,排除李国平有酒醉驾及毒驾的行为。

(二)车辆鉴定情况

经委托广东达康司法鉴定所对该事故的事故成因(含车速)进行检验鉴定,结论是:(1)粤R875Q0小型客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为65km/h--67km/h;(2)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事发时的行驶速度为38km/h--39km/h;(3)符合事发前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沿北往南方向车道往南行驶,行驶至事故位置时,遇沿南往北方向越过对向车道往北行驶的粤R875Q0小型客车,随后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左前部与粤R875Q0小型客车左前部于北往南方向车道内发生接触碰撞。

经委托广东达康司法鉴定所对粤R875Q0小型客车和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的车辆安全技术进行检验鉴定,结论是:(1)粤R875Q0号小型客车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灯光信号装置因碰撞损坏不具备检验条件。(2)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制动系不符合《汽车制动系统修理竣工技术规范》(GB/T 18274-2017)相关技术要求(备注:第二轴左、右轮制动鼓工作面见坑槽,第三轴左、右轮制动鼓工作面见裂纹,第四轴左轮制动鼓工作面见裂纹、第四轴右轮制动鼓工作面见坑槽),行驶系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备注:第四轴左右轮轮胎花纹不一致;第二轴左、右轮面破损,第三轴左、右外轮面破损),转向系、灯光信号装置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相关技术要求。

五、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粤R875Q0小型客车驾驶人李国平驾驶机动车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暴露问题

1.节假日期间道路拥堵。一是许广高速清连清新段拥堵。许广高速清连清新段设计最高流量为25000辆,目前平均日车流量35000至40000辆次,节假日高峰期达80000辆次,严重超出道路设计负荷。许广高速广清段往北到清连段,由于道路结构问题,从单向四车道收窄为两车道,且清连高速迳口入口车辆交汇,形成多处交通瓶颈。许广高速从广州至清远清新服务区100多公里,只设置有1个服务区、1个停车区,大量途经车辆进入服务区,造成路面拥堵。清连高速单向只有两车道,水泥路面,道路窄,变线能力差、行车视线不良,通行速度缓慢。因此,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许广高速清连段特别是清新及阳山南服务区路段拥堵较为严重。二是107国道清新迳口至浸潭段拥堵。107国道清新迳口至浸潭段为双向两车道,沿线分布有古龙峡旅游景区,许广高速禾云、龙颈出口。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许广高速发生交通拥堵时,大量车辆涌入并滞留在107国道,107国道仅有双向两车道,难以“消化”大量车辆,造成车辆拥堵。

2.粤R875Q0小型客车驾驶人李国平过度疲劳。经查,粤R875Q0小型客车驾驶员李国平从事发当日凌晨3时许开始从清远市区驾车前往阳山县,由于行驶路线国庆假期车流量大、道路拥堵,正常情况下2小时左右的车程,直至事发时(上午10时许)仍未到达目的地,期间断断续续行驶,全程由李国平一人驾驶,只短暂休息,容易导致疲倦瞌睡。

3.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邱景康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10月8日,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调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景康驾驶机动车时吸烟,承担事故次要责任。10月25日,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受理邱景康书面复核申请。11月24日,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认为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事实不清,责令重新调查、认定。12月8日,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经调查重新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景康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吸烟,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邱景康无异议。经调查认定,事发时,粤R875Q0小型客车突然越过道路中心线,两车碰撞位置在货车所在车道内,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无超速(经鉴定行驶速度为38km/h--39km/h,路段限速70km/h)、无超载,由于事发突然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无法避免碰撞,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邱景康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没有关联。

4.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实际所有人黄文健对车辆维护保养、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到位。经查,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挂靠的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审核了邱景康的相关资格证照,并组织邱景康参加了该公司的安全培训会议,督促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实际所有人黄文健对车辆进行了维修保养并经年检合格,但依然存在车辆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吸烟等问题。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清远市阳山县“1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

李国平,粤R875Q0小型客车驾驶人,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驾驶车辆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对向车辆发生碰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其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因其本人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邱景康,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吸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议由阳山县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对监管部门的问责建议

根据《阳山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阳机编〔2010〕9号),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七拱中队负责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制止公路上的违法行为。经查,阳山县交警大队、七拱镇交警中队虽对涉事路段开展了相关管控工作,但未能及时发现处置涉事的粤R875Q0小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交通秩序管控仍不够到位。

根据《阳山县公路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阳机编〔2020〕11号),阳山县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全县国省道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调查期间发现,市公路事务中心在2021年共开展4次国省道公路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年共排查出安全隐患1094处,截至2022年3月9日,已完成整改1087处,完成率99.4%,未完成7处(均在阳山县,具体有G107线1处、G358线2处和S524线4处),阳山县公路事务中心存在道路安全隐患整改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根据《英德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英办发〔2019〕20号),英德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监督实施。经查,英德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2021年曾多次对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但本次事故依然暴露出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名下的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车辆维护保养、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问题隐患,监管部门执法检查不够到位。

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部门履职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已移交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问责意见,由市纪委监委提出。

(四)其他建议

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粤R59880重型自卸货车实际所有人黄文健对车辆维护保养、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到位。建议由英德市交通运输局约谈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法人郑龙锦、车主黄文健,督促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七、事故主要教训

(一)部分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本次事故中,涉事的粤R875Q0小型客车驾驶人李国平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出现这些现象,主要是部分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意识不到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如果这些人员能够自觉抵制危险的交通行为方式,可能不会发生事故,或者发生事故也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二)一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对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不够到位,出现车辆安全性能不达标、驾驶员违反安全行驶要求等问题。如本次事故中,涉事货车挂靠的英德市胤晟商贸有限公司、涉事货车的实际所有人对涉事货车维护保养、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到位。

八、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阳山县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驾驶员直接责任,健全县、镇、村和企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进一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阳山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抓好系统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重点排查治理车流量较大、无中央隔离的双向两车道公路,公路平面交叉口,急弯陡坡、临边临崖、高边坡路段,以及交通秩序混乱的人群聚集区域等重点路段,健全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落实养护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阳山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强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合力,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要科学研判辖区“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的运行规律特点,加大国省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道路、山区道路的路面管控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分析本辖区内由拥堵引起疲劳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特点,针对重点时段、路段,加强地方交警与高速交警的对接,加强视频巡查、路面巡逻,结合路况及时采取缓行、分流等措施,科学安排警力加强巡控、疏导;在一些重点路段设置路面振动标线(振动带)、示警频闪灯等防疲劳提醒设施,通过知觉、听觉、视觉等提醒驾驶人。

(四)进一步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入推进货运乱象整治,严厉打击货运车辆“挂而不管”行为,对多次违法重点车辆及运输单位进行约谈告诫,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好车辆检查维护,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重点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阳山县要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广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超速、逆行、闯红灯、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加强警示教育效果。要加大宣传投入,充分借助各种信息传媒手段,形成并保持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扩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要坚持和完善媒体曝光机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公开曝光严重违法行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有效向道路交通参与者推送。

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结果

近日,清远市政府批复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1年9月16日22时58分许,京港澳高速北行K2079+600M路段(佛冈出口附近)发生一起3车追尾碰撞,造成3死1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黑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邵义飞过度疲劳驾驶,未采取制动措施追尾前车

当天,由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行佛冈收费站出口匝道通行缓慢,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和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拟驶离高速,在北行路段右侧车道排队等候,由邵义飞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未采取制动措施的情况下,先碰撞同车道小型普通客车,再推行该小车碰撞前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包括司机在内的一家三口死亡。

调查组调查后了解,驾驶人邵义飞过度疲劳驾驶,未采取制动措施追尾前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调查GPS轨迹、行车记录仪及邵某本人供述,其事发前两天已经感冒,从9月14日23时至9月16晚上事发均只在车上休息,16日早上从英德出发前往韶关南雄、广州从化等地,晚餐后服用感冒药物,行驶途中曾压线行驶,因疲惫、精神不集中,未采取制动措施直至碰撞前车。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规定,承担事故发生全部责任。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 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的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对涉事车辆实际所有人、驾驶人邵义飞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对邵义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

  • 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高速公路视频巡查不够到位,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监控中心、路政大队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管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处置违停行为和路面拥堵情况。

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邵义飞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处罚,对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共3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肖伟,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教导员,给予谈话提醒;

钟智斌,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副大队长,给予谈话提醒,责成作出书面检讨;

黄浩洋,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辅警,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责成作出书面检讨。

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19162258分许,由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行佛冈收费站出口匝道通行缓慢,拟驶高速的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在北行2079KM+600M路段右侧车道排队等候,邵义飞驾驶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在未采取制动措施的情况下,先碰撞同车道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再推该小车碰撞前方的粤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造成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李会明、乘车人钟小清、李子轩死亡,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邵义飞受伤,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货物(甲醇)轻微泄露,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涉事车辆情况

1.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使用性质:货运,品牌型号:解放牌CA4259P25K2T1E5A80,车属单位: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人:邵义飞,检验有效期至:2022611无违法记录交强险保单号:,有效期至:2022610日,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险保单号:,有效期至:2022610日,承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危运无忧电子保单:,有效期至2022625日,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查,916日凌晨1时许,邵义飞驾驶该车广州市从化区粤海水泥厂卸载熟料,于3时许到达英德市明珠码头装载煤炭后在车上休息,早上8时许出发前往韶关市南雄电厂,在南雄电厂卸载煤炭后于14时左右前往南雄市彤置富水泥厂装载熟料,下午16时左右前往从化区粤海水泥厂,卸载熟料后于晚上21时许出发返回英德,计划从京港澳高速佛冈出口驶离高速时发生事故。

2.AK904号重型自卸半挂车,车辆使用性质:货运,品牌型号:天瑞HLY9401ZLS,车属单位:哈尔滨乾路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人:邵义飞,检验有效期至:2022430日;未购买保险。无违法记录。事发时空载。

3.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车辆使用性质:非营运,车主:李会南李会明哥哥),实际支配人:李会明,检验有效期至:20221130日,违法记录11交强险保单号:,保险有效期至:20211215日,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查,2021916日上午,李会明驾驶该车搭乘妻子钟小清、儿子李子轩从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出发前往广州市谈生意,当日晚上返回翁源,推测拟从京港澳高速佛冈出口驶离高速时发生事故。

4.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品牌型号:解放牌CA4255P25K2T1E6A80,车属单位:中山市武耀废弃油回收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人:中山市武耀废弃油回收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2022630日,无违法记录,交强险保单号:,有效期至:2022531日,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险保单号:,有效期至:2022531日,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单:,有效期至:2022617日,承保单位: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查,916日晚2017分,汪小初驾驶该车牵引粤T7646挂重型罐式半挂车在广州市南沙区碧辟油品有限公司装载32吨甲醇(浓度为99%),运输目的地为韶关乳源东阳光电化厂,2250到达京港澳高速佛冈出口附近,计划驶高速公路休息,因出口匝道通行缓慢,车辆停在右侧行车道等待。

5.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车辆使用性质:危化品运输,品牌型号:永强牌YQ9405GRYY2,车属单位:中山市武耀废弃油回收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人:中山市武耀废弃油回收有限公司,检验有效期至:2022630日,无违法记录。未购买保险。

(三)车属公司情况

1.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3MA2WLK893E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圆整,法定代表人:邱丽丽,身份证号码:,成立日期:2021114日,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货运代理;普通货运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普通货物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库库房出租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机动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检测服务;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机电设备、汽车及汽车配件、润滑油(不含危险品)、轮胎、车用尿素溶液、五金产品、消防器材、安防器材、汽车装饰材料、摩托车配件、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商务信息咨询(金融、借贷、投资类咨询除外);旅游信息咨询服务;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起重设备安装;机动车辆保险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人民西路6号凤凰山农贸城1103号。经查,邵义飞在该公司购买皖F57168重型半挂牵引车,并于20216月针对该车签订免费挂靠合同,约定:挂靠期间,该公司统一办理车辆保险事宜、协助办理各种税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协助保险索赔服务,费用由邵义飞承担,车辆每年正常保险费用25000元。

2.哈尔滨乾路道路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MA1CHGKK7N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拾万元,法定代表人:马海忠,成立日期:202148日,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汽车租赁,汽车经纪服务(不含拍卖、典当);销售:汽车及配件、汽车饰品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林园路53单元52(住宅)经查,20215月,邵义飞与该公司签订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挂靠合同,约定:挂靠使用期间,该公司收取共计3000元挂靠费用提供年检、营运、代办证件服务。

3.中山市武耀废弃油回收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3GQ6R69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捌拾捌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喜城,身份证号码:,成立日期:2019715日,经营范围:废矿物油的收集、贮存(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危险物品的收集、贮存、处置);普通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集装箱运输;物流咨询;车辆租赁;设备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锦成路112号厂房二首层之一。经查,该公司主要业务为承接第三方危险品运输业务,共拥有22部危化品运输车辆,每部车固定配备1名驾驶员、1名押运员。

(四)涉事人员信息

1.李会明,男,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C1,驾驶证状态:正常,户籍所在地:,住址:,驾驶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经司法鉴定,符合因交通事故撞击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脊柱损伤并胸腹部多脏器破裂死亡

2.钟小清(系李会明妻子),女,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乘坐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第二排左边座位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经司法鉴定,符合因交通事故机械性撞击、挤压致胸腹腔大动脉断裂并多脏器破裂大出血死亡。

3.李子轩(系李会明次子),男,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乘坐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第二排右边座位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经司法鉴定,符合因交通事故机械性碰撞致严重颅脑损伤并胸腹腔多脏器破裂死亡

4.邵义飞,男,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A2,驾驶证状态:正常,户籍所在地:,住址:,从业资格证情况: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驾驶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在事故中受伤

5.汪小初,机动车驾驶证号:,准驾车型:A2,有效期限:20201220日至长期,驾驶证状态:正常,户籍所在地:,现住址:略,从业资格证情况:J-货运、W-危驾,驾驶粤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202010月,入职中山市武耀废弃油回收有限公司任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

6.陈爱国,男,居民身份证号码:,从业资格证:,户籍所在地:,现住址:,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乘坐粤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

(五)有关部门履职情况

涉事路段属于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以下简称“高速一大队”)辖区,该大队管辖京港澳高速公路清远段93公里(起止桩号为K2006-K2099目前,共有民、辅警56人,其中民警23人,辅警33人,每公里民警数为0.24人。该大队重大节假日要求全员在岗在位,日常保持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在岗在位。经查,916高速一大队共有警力36人在岗在位(其中民警17人,辅警19人),当天勤务按照《广东省高速公路交警队路面巡逻工作指引(试行)》“平均每公里配备民警数高于0.2而低于0.4的,每天对辖区路段要安排不低于3个频次的往返巡逻勤务”和“夜间(晚上12时至次日凌晨6时)至少要安排1个频次的往返巡逻勤务。”要求落实。共接入视频监控150路,其中路面主线监控92路、服务区监控20路、收费站监控10路、隧道监控28路;当中自建34路、广韶分公司116路,可自主控制17路。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视频巡查工作指引》,执行日常勤务时,大队指挥室视频巡查岗至少每30分钟要对所有视频覆盖路面巡查一轮,巡查时段为每日8时至2330分。查,当天视频巡查岗人员于2100分、2220分,分别巡查发现南行K2043有一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南行K2052有一故障车停在应急车道,均已通知相关单位前往处置。2230分视频巡查路面无异常,2235分巡查发现南行K2052处故障车已自行离开现场,23时视频巡查无发现异常情况。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以下简称“广韶分公司”)管辖京港澳高速主干线粤境南段,管养里程199.334公里,设置党群监审(人力)部、计划财务部、综合事务部、收费管理部、机电隧道部、养护工程部、路政大队和监控中心八个部门,下设4个中心收费站、3个独立收费站、4个路政中队。按照《广韶分公司监控轮巡管理规定》《广韶分公司全程监控轮巡管理办法》每天12(每两小时1)不定时轮巡要求,事发当日监控员于2205分至2237分开展了当日第23次轮巡,于2309分至2350分开展了第24次轮巡,发现涉事路段疑似发生事故,随即通知路政并持续跟进。广韶分公司事发当日当班(15:30-24:00)路政巡查人员按巡查线路(汤塘收费站-高岗收费站-佛冈收费站-汤塘收费站-佛冈收费站-汤塘收费站)开展巡查,2139分完成巡查计划,到达汤塘收费站备勤,接监控中心通知后赶往事故现场处置。

安徽省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推行道路运输企业网格化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通过学习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开展了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强化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开展非法违法道路运输行为集中整治“春雷行动”、道路货运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强化道路运输行业监管。全面完成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在全市大力推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控体系应用平台。

二、事故救援基本情况

(一)应急救援和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清远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昭举接报后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救现场受伤人员,迅速安全组织危险化学品转运工作要注意科学施救,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恢复交通。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双德会委托,时任清远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毕洪波立刻赶赴现场,组织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和医疗、路政、拯救相关力量展开应急救援及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具体如下:

9162324分许,清远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称:大货车(车牌不详)和槽罐车(粤T58646)(甲醇)追尾,不清楚是否有人员伤亡,请派人处理

2325分,石角消防救援站4辆消防车19名消防人员到场。

2326分,清远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情至清远高速公路一大队值班室

2327,清远公安局指挥中心补充警情,事故现场槽罐车有轻微渗漏

2341分,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二中队值班人员到场。

2342分,正在执勤的高速一大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临时封闭现场第二车道、第三车道及应急车道

2343分,拯救到场。

2350分,高速一大队领导领执勤民警到达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指挥、引导和协助医疗、消防、拯救等单位进行现场救援按照消防部门现场指挥官要求,对辖区路段采取临时交通管制

917002分,急救120到场。

054汤塘北行入口北行升平互通进行管控。

112分,两支消防增援队伍共528人到达现场救援。

115分,时任清远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毕洪波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组织力量加强人员救援及化学品泄漏应急处置。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黄永华、副局长唐宁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吴定移、副局长李招安带领危化专家到达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418分,大镇站、鱼湾站、高岗站、佛冈站南行入口进行封闭管控。

430分,转货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开始转货作业。

436分,在佛冈站出口分流车流下高速

636分,货物转运完毕,两辆转运车辆驶离现场

742,英华互通结束分流佛冈站南行出口结束分流大镇站、鱼湾站、高岗站、佛冈站南行入口解封

8时许,救援人员在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内救出3人,经120医务人员现场确认已死亡。

833分,事故车辆拖离现场,恢复第一车道通行

842,北行升平互通分流结束汤塘北行入口解封

1006分,恢复第一、第二车道通行

1032分,交通恢复正常。

经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处置并监测评估,事故未造成周边土壤污染、水体污染等环境危害。

(二)事故后续处置情况

高速一大队一是迅速启动维稳应急预案,组成维稳工作小组,对死伤者家属做了大量的安抚和思想工作,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配合善后工作。积极沟通协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办理丧葬费垫付手续,转账至家属指定受益人银行账户,尸体已检验完毕并火化成立救治协调小组,打通绿色救治通道,24小时派员在医院跟进协调伤者救治。二是迅速整改风险隐患。在北行旦架哨隧道前到佛冈出口路段右侧护栏处增设“前方佛冈出口,提前进入右侧车道”5块警示牌;在北行佛冈停车区路段增设震荡减速带;在北行佛冈服务区至佛冈出口路段两侧增设黄闪灯22盏;沟通广韶公司北行佛冈出口路段增设路灯。

(三)应急处置评估

经评估,清远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应急管理、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应急处置,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及时消除甲醇轻微渗漏险情,并安全转运危化品;经交警路政联合管制,及时分流疏通路面,无出现大面积拥堵情况;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发布及时,善后工作有序,在事故应急处置中无次生灾害、无衍生事故、无疫情发生,未出现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四)事故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李会明钟小清李子轩三人死亡,邵义飞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经计算,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事故现场情况

(一)天气情况

事故发生时为晚上,天气晴,路面干燥,能见度高,视野良好。

(二)涉事路段情况

1.事故现场为京港澳高速公路北行2079KM+600M路段,该路段1998年开工建设,200211月建成通车,2005年对原六车道路基四车道路面进行扩建,为双向六车道并设有紧急救援车道、中央水泥绿化分隔带及右侧钢质波形护栏的全封闭式国家高速公路;道路呈南北走向,北往韶关方向,南往广州方向;路面为沥青混凝土材质,路面完好、平直,行车视线良好,运营速度100km/h左侧路肩宽0.9米,三条行车道宽均为3.85米,紧急救援车道宽3.1米。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中央隔离措施、路侧防护设施齐全西侧为中央水泥护栏分隔带,东侧是钢制波形防护栏

2.据统计,本次事故发生前,2021年度该路段发生轻微刮擦交通事故2宗,无人员伤亡,无出现过长时间拥堵,不属于事故多发路段。

3.经查,9162243分,申二林驾驶豫HR885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行驶至佛冈收费站北行出口匝道距离收费站200米处时,车辆突发故障停于匝道视频监控盲区内,随后自行排查故障检修车辆,期间未报警、未设置警告标志,于2255分排除故障自行离开,后方车流依次排队缓慢驶出收费站,事故发生前涉事路段通行缓慢

(三)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右侧行车道内地面有一痕迹,延伸至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第三轴左外轮轮胎处,经勘验,该痕迹为驻车时受外力作用推动,轮胎与地面作用形成。痕迹长150cm,起点位于右侧行车道内,西距中间行车道与右侧行车道的分界线25CM

F57168号重型半挂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粤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三车多处损坏。

检验鉴定情况

(一)人员鉴定情况

广东中能司法鉴定所鉴定邵义飞汪小初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份(检出限1mg/100m1

(二)车辆鉴定情况

1.广东正义司法鉴定所鉴定:1)事故前,皖F57168号重型半挂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事故路段由南往北在右侧行车道行驶:遇前方在事故地点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在前,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在后,两车纵列停在右侧行车道内,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前部与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后部接触碰撞。碰撞后,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向前推行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前部与粤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后部发生碰撞,随后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向前挤压粤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前部与粤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后部接触发生碰撞。(2)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与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及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与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碰撞接触点均在右侧行车道内。

2.广东正义司法鉴定所鉴定:皖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碰撞前行驶速度约为67km/h-71km/h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T5864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T7646挂号重型罐式半挂车)碰撞前行驶速度约为Okm/h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未检见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及照明信号装置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要求;F68979号小型普通客车未检见制动系、转向系、行驶系及照明信号装置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的要求。

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邵义飞过度疲劳驾驶,未采取制动措施追尾前车,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调查GPS轨迹、行车记录仪邵义飞本人供述,其事发前两天已经感冒,从914日晚上23时至916晚上事发均只在车上休息,16日早上从清远英德出发前往韶关南雄、广州从化等地,晚餐后服用感冒药物,行驶途中曾压线行驶,因疲惫、精神不集中,未采取制动措施直至碰撞前车。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规定承担事故发生全部责任。

(二)间接原因

涉事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查,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靠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日常通过手机APP教育平台对在册从业人员进行远程教育,同时利用微信群提醒教育驾驶员,但公司未对涉事车辆实际所有人、驾驶人邵义飞建立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对邵义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1. 暴露问题

涉事路段车流量超过设计预测流量。该路段1998年开工建设,2002年建成通车,2005年扩建至双向六车道。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韶高速作为广东省北上南下的重要通道之一,车流量不断增长。据统计,91日至921日佛冈收费站出入口日均车流量为14706辆,其中出口5523辆,货车占出口总车流量的52%。根据工可预测交通量,佛冈互通立交佛冈至广州方向往返交通量9633辆,广州至佛冈出口交通量每天为4816辆,互通立交为单出口匝道。现状佛冈互通立交佛冈至广州方向往返交通量达到27987辆,广州至佛冈出口达到13993辆。

由于涉事路段车流量超过设计预测流量,导致该路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容易出现拥堵。

对此,高速一大队排查北行升平立交高接高路段、南行英华立交高接高路段、双向旦架哨隧道路段3处易堵点,K2054K2090等易积水路段,发出整改函12份督促广韶分公司落实整改。对“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预警次数较多企业发送整改通知书378份,并抄送车属地应急、交通部门。用好大队自建和广韶分公司电子监控,高强度、高频次路警联勤巡逻管控,逢节假日在上述3处易堵点把守,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及时疏导保畅。依托佛冈收费站、大镇收费站以及各服务区等设置执勤点,1-9月共查处重点交通违法7926宗。

省交通部门经过调研论证后决定进行改扩建工程,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安排,拟改扩建长度71.782公里,由双向6车道扩建为双向10车道,将于20227月开工建设,20266月建成通车。

  1.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京港澳高速佛冈县路段“9·1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对事故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一)公安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邵义飞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AK904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驾驶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规定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其承担事故发生全部责任,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和单位

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属的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涉事挂靠车辆挂而不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

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丽丽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对涉事挂靠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问责建议

根据《关于印发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各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清机编办〔200852号),高速一大队负责高速公路分管辖区的交通管理和防范,打击高速公路上的车匪路霸,实施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高速一大队虽有按规定开展视频监控巡查和路面全线巡逻,高速公路视频巡查不够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处置HR885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违停行为路面拥堵情况对于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部门履职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材料,已移交市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问责意见,由市纪委监委提出。

根据《广韶分公司全程监控轮巡管理办法》(广韶司监〔2018〕9号),监控中心负责对全线路面、车道、路面、互通、隧道、服务区等交通监控图像轮巡,实施有效管理并进行督促检查。各路政中队负责维护辖区路段的路产路权,并对路面的交通事故或有碍交通顺畅事件进行巡查和处理。广韶公司监控中心、路政大队虽有按规定开展视频监控巡查和路面巡逻,但未能及时发现处置豫HR885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违停行为和路面堵塞情况,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管控不到位。建议由市应急管理局函告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对广韶公司责任人作出处理。

(四)其他建议

查,安徽省淮北市市辖区没有设立交通运输局,淮北市交通运输局是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依法注册登记、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根据《淮北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该局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企业、货运车辆,按总体比例不超过5%比例抽取检查对象,截至事发,该局未抽中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相关执法检查。调查组认为安徽省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对该事故不存在履职问题,但事故暴露出涉事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建议由清远市安委办将事故调查报告函告安徽省淮北市安委办,由安徽省淮北市安委办督促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监管力度。

七、事故主要教训

(一)部分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经查,F5716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邵义飞因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导致发生事故。出现这些现象,主要是部分道路交通参与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意识不到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如果这些人员能够自觉抵制危险的交通行为方式,可能不会发生事故,或者发生事故也不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二)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道路运输企业对异地运营的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处于放任状态,不管异地运营挂靠车辆的安全性能、安全行驶等问题,也不对异地运营挂靠车辆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如本次事故中,涉事货车挂靠的淮北尧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对涉事车辆实际支配人、驾驶人邵义飞建档管理;涉事车辆实际支配人、驾驶人邵义飞挂靠该公司以来一直在广东内运营,公司94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会,邵义飞未参加;该公司日常也没有了解掌握邵义飞的身心状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当前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

(三)高速公路路面监管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及时发现处置高速公路路面异常状况,保持高速公路正常通行秩序,是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公安交警部门、路政部门应有职责。事故发生前,高速一大队、广韶公司、路政大队均按规定开展了视频巡查与路面巡逻,但由于HR8857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因故障停留在收费站出口匝道期间处于巡查、巡逻间隙期,未能及时发现处置该车违停行为路面堵塞情况

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强高速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速一大队、广韶分公司、路政大队等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通过在事故路段应急车道内驻点停放防撞提醒车辆、在事故路段前方的龙门架发布信息、科学架设防疲劳系统等方式方法,有效警示过往车辆安全通行;重新划定涉事路段的道路标线,夯实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同时,高速一大队要联合路政大队针对辖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段开展隐患排查并及时提交广韶分公司治理;广韶分公司要结合实际,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段进行跟踪治理。

(二)加强高速公路行车秩序管控。高速一大队、广韶分公司、路政大队、清障施救等相关联勤单位,进一步加强路面巡逻和视频巡查,快速发现处置拥堵、车辆倒灌及故障停车等各类突发情况,特别是对于收费站匝道车辆倒灌主线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车龙尾部的安全防护和警示提示,严防多车连环追尾等事故发生。高速一大队和路政大队要科学安排勤务,在重点时段加大路面勤务巡查力度,做到见警车警灯,见路政车,及时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确保道路安全顺畅。

(三)切实组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高速一大队要全面部署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两客一危一重货”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加强高速公路的巡逻管控,严查严控疲劳驾驶、重点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道行驶、违法停车、超速超载、人货混载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切实筑牢事故防线。

(四)压紧压实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深入推进货运乱象整治,强化“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源头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货运车辆“挂而不管”行为,强化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对多次违法重点车辆及运输单位进行约谈告诫,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好车辆检查维护,强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着力营造道路交通安全浓厚氛围。高速一大队、路政大队、广韶分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一是加强与导航软件公司合作,及时在高德、百度导航等发布相关信息提醒,引导驾驶员合理选择路线,提醒驾驶员注意路面情况,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意识。二是加大宣传投入,印刷宣传资料,在各收费站向“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司机发放。三是充分依托高速服务区、出入口收费站、沿线情报板和大喇叭等宣传阵地,借助手机短信、微信、疲劳驾驶预警系统等渠道,对进入清远市境内的过境车辆进行全覆盖的安全预警提示,杜绝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