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丨山东将全面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各县(市、区)至少规范发展1家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发布零工市场“电子地图”
山东发布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省上半年就业形势,并回答记者提问。
齐鲁晚报记者:
灵活就业既是重要的就业渠道,也是就业的蓄水池。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促进灵活就业提出了明确要求,请问,我省在支持灵活就业方面出台哪些措施,下步还有何工作打算?
董廷杰:灵活就业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促进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举措,提请省政府出台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20条措施,不断完善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障政策,多措并举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一是抓政策扶持。对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今年以来,全省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4亿元,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78.6亿元。二是抓市场建设。制定零工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在零工聚集地规划设置零工市场,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场招聘、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综合服务。潍坊建成22处“零工客栈”,在镇街广泛设立服务网点,开发“零工客栈”小程序,实现即时便捷的在线劳务对接。三是抓就业服务。加强岗位信息发布和引导,将新业态平台企业灵活用工需求纳入常规岗位信息发布渠道,对有转岗需求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服务。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宣传、技能培训等服务。青岛市建立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岗位查询、线上供需对接、技能提升、共享用工等服务。四是抓权益保障。继2021年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18条措施之后,今年6月份,又出台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12条措施,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就业创业、职业技能、社会保险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近期,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促进灵活就业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化灵活就业人员保障和服务,在拓渠道、优服务、强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劳动者灵活就业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一是在拓渠道上再下功夫。强化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加大对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的支持,进一步拓宽灵活就业渠道,更好发挥就业“蓄水池”作用,帮助更多劳动者就业增收。二是在优服务上再下功夫。全面加强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各县(市、区)至少规范发展1家公益性质的零工市场,发布零工市场“电子地图”,建立零工求职登记和用工需求信息库,促进灵活就业供需有效对接。三是在强保障上再下功夫。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社保缴费、转移接续等方面提供便利化服务。严肃查处逃避用工主体责任、拖欠薪酬等违法行为,依法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
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请问,我省在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推进市场化就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保俭:我们始终把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作用,作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内生动力,采取四个“强化”的有力措施,持续释放行业效能。
一是强化制度体系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全省“十四五”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行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引导市场机构主动服务就业优先战略。实施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项目,将稳就业促就业效果作为重要考察指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引航助跑”行动,通过“六强举措”进一步提升市场化促就业水平。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149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帮助实现就业、择业和流动798万人次。
二是强化骨干力量培育。重点培育一批成长性好、有社会责任感的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服务就业优先等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支持。引导市场机构主动参与“10+5+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百日冲刺促就业”活动等,推动形成协调统一的促就业格局。近年来,先后有8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获评“山东省就业创业先进集体”,16名从业者获评“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三是强化活动平台支撑。创新开展“百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校园”系列活动,首次将“国聘行动”拓展到全部21家省级产业园共同参与。截至目前,全省347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上线下活动644场次,组织2.8万家用人单位发布招聘岗位49.5万个,吸引毕业生参与51万人次。充分发挥济南、烟台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青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产业集聚优势,为比亚迪等重点产业项目提供用工保障服务。组织开展“千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送政策进万企”活动,推动各项援企稳岗政策落实由“大水漫灌”式向“精准滴灌”式转变,超过50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下半年,还将举办全省重点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洽谈会,进一步释放产业吸纳就业能力。
四是强化服务质效提升。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开发优化培训项目,促进人力资源技能开发与产业升级相协调,有效化解结构性失业风险。鼓励参与稳岗扩岗、以训稳岗、重点群体专项培训等工作,按规定落实奖补政策。鼓励开发“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跟进式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向劳动者提供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就业培训和服务,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去年,全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培训班1.85万次,培训劳动者84万人次。
今后,我们将按照全省稳就业工作部署安排,结合产业发展需要,不断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作用,助力实现全省就业大局稳定。
新黄河记者:
我们关注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延续降低费率、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等政策。请问今年失业保险都有哪些政策?人社部门是如何落实这些政策的?
张成波:按照国务院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的系列通知要求,我省迅速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截至6月底,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561.2万人,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三管齐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大力稳岗位,切实助力企业纾困。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1%,今年前6个月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成本102.7亿元。顶格执行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和参照执行单位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90%。截至目前,为6.1万户用人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9亿元,稳定就业岗位219.5万个。新增执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2年以上的统筹地区,按500元/人的标准,为2022年受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最高1500元/人的标准,为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是加力提技能,切实提高就业竞争力。从培训过程看,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失业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从培训效果看,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对象拓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上半年,全省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58亿元,惠及企业参保职工9.86万人次。
三是全力保生活,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一方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另一方面,持续做好三项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一是对参保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二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三是对参保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上半年,累计为32.6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6亿元。
为推动上述政策落实,深入开展“畅通领、安全办”行动。一是“免跑即领”。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参保地人社部门网站申领,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申领。二是“免申即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采取信息比对的方式筛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通过网上业务经办平台推送返还信息至企业进行确认,公示后直接拨付稳岗返还资金。三是“免证即办”。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仅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信息,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职工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根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的人数直接发放,无需企业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证明。
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持续释放失业保险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