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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丨山西忻州:公积金贷款购房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 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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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讯 7月11日,据忻州市人民政府消息,近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忻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十六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加大住房商业贷款支持。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按照最低首付比例20%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加大契税补贴政策。对购买新建首套商品房住宅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的契税。购买二套房及以上的,财政按所缴纳契税的25%予以补助。

此外,《通知》提出,发放临时购房补助。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凡购买忻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领取一次性临时购房补助。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1万元;购买面积90至143平方米(含)的补助2万元;购买面积143平方米以上的补助3万元。

《通知》还提出,住房公积金支持引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申请贷款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不受缴存年限限制,最高贷款额度按照80万元核定。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一套、二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任何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积金贷款不受主体封顶限制。

刚性调入本市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的紧缺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安家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博士或正高级职称8万元、副高级职称7万元、硕士6万元、中级职称或技师5万元、本科或初级职称或高级技工4万元、专科3万元、中级技工2万元,在购房时一次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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