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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用心呵护“最柔软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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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张佳丽 陆海根 商颖钰

□资料图片由南湖区卫健局提供

相信不少爸爸妈妈都面临这样的问题:休完产假就要去上班,孩子太小没人照顾,二孩、三孩家庭老人照顾起来有心无力。那么,离家不远处的托育机构,就为大家解除了后顾之忧。

截至今年5月底,南湖区常住人口63.88万人,共建有托位1949个,占常住人口数的3.05‰。其中,社会资金办托占71.47%,企事业办托占6.98%;幼托一体占21.55%,普惠托育占56.6%,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近年来,南湖区深入推动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通过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托幼一体等方式,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和托育产业,努力向“幼有善育”目标不断迈进。

多措并举

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市民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鼓励兴办托育机构,南湖区对社会办托育机构出台不同程度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储备的通知要求,南湖区积极发动镇、街道对排摸拟申报的托育机构进行评估,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全区先后有三家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列入国家普惠托育服务项目,有效缓解了社办托育机构的资金压力。

2022年,作为南湖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南湖区制定了“安心托”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坚持普惠优先的原则,通过公办、公建民营、政府减免租金和提供场地等方式,全面推进全区普惠性托育服务建设,增加普惠性托位供给。

按照工作方案,今年,全区将新建普惠性托育机构11家以上,新增普惠托位520个以上,每个镇、街道至少新增机构1家,其中乡镇新增托位60个以上、街道各40个以上,对完成新增普惠托位任务的机构,给予每个托位1000元奖补,为推进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了坚强保障。

在婴幼儿照护服务这项工作上,南湖区启动快、落实细。为了保护这群最幼小的孩子,早在2020年,南湖区政府就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南湖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统筹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同时,挂靠区妇幼保健院,南湖区还成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该院还承担中心日常工作,为婴幼儿照护提供专业指导。

2021年,南湖区构建的“多元一体化”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系分别入选省、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全区备案托育机构、托位数均位居全市前列。

严格监管

规范托育服务行为

今年6月,家住南湖区东栅街道巴黎都市小区的陈女士将2岁大的孩子送到了爱多多托育机构。“这家托育机构开了很多年了,离家很近,而且这家机构是通过托幼照护服务机构资质备案的,把孩子托在这里我们家长比较放心。”陈女士说道。

对不少家有3岁以下宝宝的父母而言,常会为孩子该交给谁照顾的问题头疼,这时能选择到一个放心称心的托育机构就格外重要。对此,南湖区按照要求,严格备案程序,托育机构需要提交准备场地证明、工作人员资格证明、卫生评价合格报告、消防备案合格等相关材料后,到浙江省“浙有善育”智慧托育婴育数字化系统去备案,便于加强管理。对于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及时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南湖区通过备案登记的托育机构数量达34家。

南湖区不仅建立备案机制,而且在托育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制度要求,建立起区卫健局、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级疾病防控体系。

区卫健局定期组织区疾控中心、区妇保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托育机构进行现场指导,督促托育机构建立和完善新冠疫情等重点传染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对婴幼儿每日开展晨午晚检和机构场所消毒,入托婴幼儿须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

同时,南湖区要求托育机构对员工、婴幼儿每日体温检测结果录入“浙有善育”系统,并组织保育员进行健康检查,要求从业人员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后才能上岗,严格把好新冠肺炎等重点疾病在托育机构传播关。

另外,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每家机构均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1名健康指导员,督促各托育机构坚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

幼有善育

让更多婴幼儿放心托

3岁以下婴幼儿是人一生成长的最关键窗口期,大脑发育最为快速。这一时期对婴幼儿进行综合养育照护支持,有助于婴幼儿的生理、心理、社会能力的最佳发展。

目前,全区托位数实现了快速增长,在快速增加的同时,如何保证托育机构的质量,确保幼有善育?对此,南湖区建立起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日常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按属地原则,负责落实对辖区托育机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安全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由区卫健局牵头,联合区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定期对托育机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在检查中,特别强调各托育机构负责人要增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

南湖区还要求各托育机构按要求均与有安保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配备安保人员及防护9件套,安装一键报警系统统一与公安110联网,并落实24小时监控,确保无盲区,影像资料保留不少于3个月;对消防设施设备做到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演练,进一步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机构内不设立食堂的,均要求与有配餐资质的第三方签订送餐协议,保障婴幼儿饮食卫生安全。

同时,区卫健局统一制作了托育机构服务公示牌,要求悬挂在醒目位置,将机构合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质、消防备案凭证、托育机构备案回执等主要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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