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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行政采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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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行政采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机制

本报讯 记者昝妍 通讯员舒心报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机制,确保行政裁决的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程序正义。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三随机两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表明,“三随机”指随机选取受理人员、随机选取办理人员、随机选取审查专家。具体来说,财政部门在接收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时,“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将随机确定受理人员。受理人员在分发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时,“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将随机确定办理人员。财政部门处理行政裁决事项需要专家评审,应在“宁夏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按照评审专业和所需人数随机抽取审查专家,根据抽取结果自行联系,专家无法参与或未联络到的,财政部门可以重新抽取,抽取情况将同步关联至该行政裁决事项。

“两公开”指现场公开受理人员信息、网上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具体为,供应商采用现场方式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当场向供应商公开说明受理人员及联系方式;供应商通过系统、寄送、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提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的,财政部门应在《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一次性补正通知书》《政府采购投诉告知书》等文书中公开受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决定书作出5个工作日内,财政部门应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公开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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