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关注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5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2年6月24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表决第三项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儒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15.23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编号:2022-058)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本事项的发表的法律意见、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周儒欣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聘任高培刚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高培刚先生曾于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其自2022年5月辞任公司总经理至今未发生过交易公司股票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周儒欣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周光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2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的公告》(编号:2022-059)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06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周儒欣,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6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南开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理事,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理事,中关村科学城专家咨询委员会首届委员。北京市海淀区第九届、第十届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一届党代会代表。 2006年4月至今任北斗星通董事长,2006年10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导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3月至2018年1月、2019年5月至今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1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控股(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融宇星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北斗星通投资(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兼任北斗星通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今任北斗星通BG ICC董事长。现任北斗星通董事长,北斗星通BG ICC董事长,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斗星通导航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斗星通控股(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斗星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融宇星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北斗星通投资(加拿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周儒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持有81,055,729股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高培刚,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78年3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导航、制导与控制专业硕士学位,中国卫星导航定位协会副会长。2002年7月加入北斗星通,至2015年1月历任软件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研发一部副经理,北斗装备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任北京北斗星通信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0月至2016年4月任北京北斗星通信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2018年2月任北京中宏远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任北斗星通北斗装备事业部总经理、北京北斗星通信息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北斗装备事业部董事、北京北斗星通信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任北斗星通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今任北斗星通北斗装备事业部董事长、北京北斗星通信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北斗星通董事、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斗星通北斗装备事业部董事长,北斗星通信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高培刚先生持有160,000股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5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6月24日以专人送递和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编号:2022-058)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5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15.17元/股。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53.50万股,预留111.5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35人。公司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7月1日,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四)2021年8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32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47.00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1.24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五)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5月24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1.7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8人,预留授予价格为15.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15.23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512,199,9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8,178股,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018,178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规则》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调整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85738元(含税)【现金红利派发总额/(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公司已回购股份)*10=(512,199,997÷10*0.58)/(512,199,997-5,018,178)*10=0.585738】。

(二)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15.23-0.0585738=15.17(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15.23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该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4、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5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认为周光宇先生符合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要求,公司同意周光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周光宇,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992年10月出生,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计算机科学专业硕士学位。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一部高级算法工程师;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2年5月至今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BG ICC总经理助理。现任真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BG ICC总经理助理。

周光宇先生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51,375,330股股份。周光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周儒欣先生之子,根据周光宇先生与周儒欣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周光宇行使股东权利时与周儒欣保持一致,并以周儒欣的意见为准。周光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年内被其公开谴责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2-056)、《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2年7月14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葛丹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特别提醒

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关注防控政策,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扫场所码,体温正常、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色,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现场参会,否则不得参会,请予以配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7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7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身份认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