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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财政护航强基础 兴教扶智拔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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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始终坚持财政护航教育的主思路,优先满足教育需求、优先保障教育发展、优先安排教育事业,助力教育强基、鼎力教育扶志、合力教育发展,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红寺堡教育”品牌。

一、做好改善办学条件“加法”,夯实教育快速发展基础。一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抢抓职业教育发展机遇,投入资金1.26亿元,于2018年建成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并于秋季正式开门办学,填补了职业教育的空白,开展技能培训,实现两后生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全覆盖。抢抓薄弱学校改造机遇,十三五期间来共支持资金3.67亿元,全力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和学校扩容提质,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6.15平方米和4.86平方米,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地面积分别达到16.88平方米和11.68平方米。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742万元,新建教师周转宿舍440套20000平方米。二是补齐教学设备缺口。推动学校办学设施不断均衡,累计支持资金1.6亿元,为83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更新补充计算机7889台、图书50万册,按照标准配齐配足了科学、理化生仪器和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备。加大“互联网+教育”示范县建设力度,累计支持资金3550万元,为83所中小学校配备智慧教室142间,配备触摸一体机600套,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的“三通”目标。成功创建了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学校1所、自治区级信息化标杆校2所、示范校3所。

二、加大人才激励保障“油门”,锻造业务素质过硬队伍。一是落实乡村教师保障。按照260元—860元/月分档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按照900—1940元/月标准落实乡镇教师补贴政策;二是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地方财政每年列支近700万元,落实乡村教师和校长(书记)及班主任、三级骨干教师补贴;财政每年列支230万元,用于加大各类优秀校长及教师的培养培训、教学研究、激励保障,充分激活教师队伍的原动力;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130万元,用于奖励基础教育阶段取得突出教学成绩的学校和教师。三是落实定期交流轮岗。单列不少于公用经费的5%用于教师培训,并开展校长、教师队伍交流轮岗,2017年以来,交流校长40人、教师412人,积极引导城区优质教师资源下沉,促进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提升。

三、点亮困境学生救助“灯塔”,凝聚社会资助贫困力量。一是保障困境学生权益。紧抓国家资助政策落实。落实各学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十三五”期间,学前教育阶段累计完成一免一补、学前两年资金兑付2097.52万元,惠及2.44万人次学前建档立卡幼儿。义务教育阶段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学校营养午餐改善计划,每年有近2.6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投入累计达1.36亿元。高中、中职教育阶段累计完成国家免学费、助学金资助2536.58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66万人次。加大地方资助政策扶持,2017年起,设立红寺堡区教育扶贫基金。地方政府每年筹措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整合部分基金会等其他资金近1000万元,对红寺堡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至7000元实现资助全覆盖,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9万余人次,发放资助金4062.56万元。每年筹措30万元解决“十二五”移民村(红川村和新集村)幼儿入园问题,已累计资助幼儿1053人次,发放资助金129.092万元。二是整合优化,凝聚社会关爱力量。募集资金,构建圆梦“绿色通道”。2008年起,红寺堡区设立“壹圆”基金,地方财政每年固定注入10万元,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固定注入不少于1万元,机关干部每人每年捐款不低于20元,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捐款不低于1元的标准募集助学。对募集来的资金,按照每生每年不少于1000元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截止目前,共募集资金446.59万元,资助学生3355名,已资助1900余名受资助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助力1000多个贫困家庭稳定脱贫,广聚爱心,点亮圆梦“爱心灯塔”,截止目前,众多慈善机构和热心教育公益助学个人参与到助学行动中来,形成了人人关心教育、个个重视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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