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8.7万的环保罚款,这家上市公司需追缴退税760元
网站滚动
因有8.7万元的环保罚款,一公司需追缴退税760元,因小失大,亏大了。
近日,湖南浏阳经开区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浏阳经开区污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了国家税务部门的通知。根据税务核查,这家污水处理公司于2016年9月被浏阳市环保局罚款了87092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四条的规定,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财税〔2015〕78号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浏阳市税务局经开税务分局沟通,确定污水处理公司应缴回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9月按上述政策已收到的返还增值税,共计7602248.78元。目前污水处理公司已完成上述税款的缴回工作。
无独有偶,类似上述公司的问题也并非个例。
此前,华北地区水泥龙头上市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10万元、5万元。根据相关税务规定,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退回收到的政府补助1250多万元。
几万元万的环保罚款对于一家上市企业来说并不算大数目,但罚款虽是“小钱”,因环境问题产生的影响却不小。事实再次证明,任何企业切不可在环境问题上大意、放松,以免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