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聘大信后又改聘安永,审计费上涨40%, 上市公司遭质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帆医疗”)于2022年6月2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453号),现就问询函问题回复如下:
6.你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显示,你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大信所2020年年审审计费用为150万元。而你公司2021年12月11日披露《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称,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210万元,较2020年提高40%。
2022年4月13日,你公司公告称财务总监孙传志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你公司及子公司任何管理职务。
请你公司:
(1)说明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你公司正式聘任安永所之前,大信所是否已进场开展预审或审计工作,与你公司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调整、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在分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等;
(2)说明报告期审计费用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3)说明你公司财务总监在年报披露前后辞职的原因,与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分歧。请大信所对上述问题(1)出具书面说明。
答:
(1)说明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原因,你公司正式聘任安永所之前,大信所是否已进场开展预审或审计工作,与你公司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调整、审计意见等方面是否存在分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等;
【公司回复】
公司本次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原因系公司有志于在国际化、规范化方面取得更好表现,并相信聘请国际知名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有助于公司实现这一目标;这一决定主要是公司基于当时的发展阶段、业务布局、治理水平及未来的发展愿景、战略规划而作出的;安永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执业质量广受认可、毋庸置疑,完全符合公司业务版图持续扩充、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核算专业性要求继续提升的背景下的切实需求。此外,由于大信所已为公司提供了15年的审计服务,尽管在此期间大信所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但公司也相信适时引入审计轮换有助于进一步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也有助于维护社会公众对公司审计工作的信任。
在公司正式聘任安永所之前,大信所并未进场开展预审或审计工作。如2021年12月11日《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披露:“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信、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先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大信所并未开展对公司2021年度的预审或审计工作,不存在与公司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调整、审计意见等方面的分歧或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
【大信会计师回复】
蓝帆医疗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大信所并未进场开展预审或审计工作。故不存在大信所与蓝帆医疗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收费、审计调整、审计意见等方面的分歧或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
(2)说明报告期审计费用大幅提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公司回复】
报告期审计费用提高的原因主要有:①随着公司持续扩大全球业务布局,2021年度来自境外的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约人民币13亿元,境外收入占比上升21.81%,境外业务的大幅增长使得审计成本、审计难度均有一定幅度上升;②2021年度公司对心脑血管事业部进行内部重组,股权架构的变化在子公司层面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的内部结构变化,对审计工作量有部分增加影响;③安永所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成员之一,由于“四大”所通常具有相对较高的知名度和相对较好的市场形象,其审计收费相应包含一定的溢价,参照市场价格水平,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度A股主板有超过10家上市公司由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相应的审计费用平均上涨幅度超过70%,明显高出公司审计费用上涨幅度。
基于上述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审计费用的变化具有合理性,并经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绝不存在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
此外,安永所市场信誉良好、实力强大,其在中注协2021年7月发布的《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第二,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7亿元,其不存在配合上市公司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
(3)说明你公司财务总监在年报披露前后辞职的原因,与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分歧。
【公司回复】
蓝帆医疗2022年4月12日发布公告:董事会近日收到孙传志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传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首席财务官职务。在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中,孙传志先生作为蓝帆医疗首席财务官,在任职期间完整的履行了作为首席财务官的职责,并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身份签署了蓝帆医疗2022年4月12日公告的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孙传志先生保持良好交流,对于审计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双方均沟通并达成一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在沟通过程中就年审相关事项不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过程中不存在审计范围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