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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管局核查处置宣汉胜华酒坊生产销售的不合格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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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号)。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宣汉胜华酒坊生产销售的白酒,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白酒,型号规格:散装52%vo1;生产日期:2021年9月13日,被抽样单位名称:宣汉胜华酒坊,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0月25日对该作坊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宣汉胜华酒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600.00元;

(2)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2、排查整改情况

宣汉胜华酒坊产生上述批次白酒时,并未建立生产台账,也未建立原材料购进台账,且测量酒精度的仪器存在误差。宣汉县市场监管局在复查中责令该作坊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更换测量酒精度仪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29日组织复查验收,该作坊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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