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市直及榕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
揭阳市发展改革局、揭阳市教育局、揭阳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就我市市直及榕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
市直及榕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全寄宿制学校)在读且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
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原则上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课后至18:00止,服务内容按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收费标准
市直及榕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每生每学时1.20元,每生每学期最高不得超过240元。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时,要坚持自愿原则,若财政有专项补贴标准,须扣除财政专项补贴标准部分后收取。
执行时间
市直及榕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收费从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