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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助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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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省成都市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助力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决策部署,精准聚焦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领域,围绕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四好”目标,通过定额补助、奖励补助、转移支付等多种方式支持“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助力争创国家级示范市。

一、采取定额补助,夯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基础

一是重点支持统筹城乡村组道路建设。对统筹城乡村组道路新(改)建项目,按照新建20万元/公里,改建1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2013—2018年,成都市全面完成统筹城乡村组道路新改建8500公里,全市村民小组及20户以上聚居点的水泥(沥青)路通达率由80%提升至100%。成都市本级累计补助资金累计达17.5亿元。

二是大力支持病害桥梁整治。2015—2018年实施了对全市534座农村公路病害桥梁改造整治专项行动。对新津区、青白江区、金堂县等区(市)县按照桥梁改造整治工程建安费的70%给予补助支持,对龙泉驿区、温江区、新都区等按照建安费的50%给予补助支持。全市涉及病害桥梁实际总投资9.28亿元,成都市本级共补助资金4.83亿元,全面消除了病害桥梁安全隐患,改善涉及206个镇(乡)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确保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出行安全。

三是支持跨区域快速路项目建设,市级财政对市域快速路项目建安费给予30%补助。截至目前,成都市本级累计安排补助资金93.2亿元,争取省级补助资金6.8亿元,有力推进了区域间互联互通水平,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交通支撑。

二、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健康发展

一是以奖补方式支持管养。支持以养护能力建设为抓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机制,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积极开展预防性养护,加大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实施力度。2015年,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政策,并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涉及区(市)县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通过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路路面使用性能PQI指数进行检测,实施政府考核并严格奖惩,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路况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成都市本级已累计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3亿元。

二是构建农村公路养护长效保障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标准,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最低标准为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以县为主体,省市县三级按照3:2:5比例共同承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成都市本级已下达2021年以及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5032万元。

三、实施激励机制,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

一是建立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专项资金。为奖励先进推进示范引领,针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中的重点农村公路予以补助,按照四车道150万元/公里,双车道50万元/公里标准补助,成都市本级已安排资金1.2亿元,支持林盘路、产业园区道路、林盘路等建设里程225公里,再次促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县创建。截至目前,成都市已成功创建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市,蒲江县、金堂县、郫都区、崇州、都江堰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县,数量在全国城市中名列前茅,成功申报省级示范县12个,并获得中央级和省级相关补助资金2.25亿元。

二是市级财政创新财政奖补方式。成都市将相关区(市)县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任务完成情况重要奖补因素,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方式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成都市本级已安排资金2000万元,有力促进了全市所有乡镇及建制村实现通客车率达100%。

下一步,成都市财政局将结合畅安工程建设,持续统筹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资金投入,积极配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创建,通过示范引领,为成都市建设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重要的交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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