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发工资” 陌生公司每月开他4千,没收到工资反需补交个人所得税,已申诉成功
近日,辽宁大连,张先生在个人所得税APP做税务申报,却发现自己要补交3200元的个人所得税。
据星视频,张先生通过查询发现,大连一家公司从2020年起每个月都给他“发4000元的工资”。而张先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更没有在这家公司工作过,这些“工资”自己也没有收到过。张先生意识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漏被这家公司冒用,最终的目的是为了避税。
张先生当即在平台上申诉,很快平台受理了该事项,申诉后他也不用补交3200元的税款。
据半岛晨报,这家每月给张先生发 4000 元工资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成立,地址在开发区金马路,注册资本 500 万元,经营状态为开业。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张先生几年前曾在他们公司工作过,因此留有个人信息。至于为何公司每月会给不在公司任职的张先生"发 4000 元工资",该负责人表示是因为“财务人员疏忽导致的”,公司突然增加一个人,每个月还要“发工资”,作为公司负责人没有发觉吗?该负责人表示,“因为自己对财务方面不太懂,因此确实不了解这一情况。”
此外,张先生还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冒用,可能会给他带来不好影响。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被冒用信息的当事人来说可能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而最直接的就是可能造成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虚增并产生超额的个人所得税税额,造成不必要损失。
根据现行税法,个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会分别扣缴个税,但应按年度汇算清缴。两处取得收入的,可能导致个人取得的收入适用的税率提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一旦当事人粗心大意没有对收入情况进行查询,那么很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大连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21 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工作截止到 6 月 30 日结束。纳税人要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办理汇算。个人所得税 APP 为广大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收入信息和完成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有个别自然人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办理汇算时,发现其身份信息被冒用。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有效遏制非法冒用身份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已建立异议申诉核查处理机制,负责督促扣缴义务人及时更正处理,指导扣缴义务人准确、规范办理更正申报。
纳税人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后发现本人身份信息存在"被法人"、"被任职"、"被收入"情形的,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进行申诉,线上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WEB 端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诉,也可以线下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