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代表和社会 各界参与预算审查监督
本报讯 (记者媛媛 通讯员甘露)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了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办法》。
据了解,审查批准政府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办法》对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市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范围、主要方式和主要内容,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和市政府各部门在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明确,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通过出席或受邀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受邀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和财经工委组织的相关工作调研,登录市人大网站、市政府网站阅读相关资料等方式,对政府预算草案、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负责同志表示,《办法》的出台,有效保障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利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