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保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金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徐雅清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掩盖不良资产;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信贷管理不审慎,项目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支付土地款;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绕道信托公司违规向土地储备中心提供信贷资金;员工违规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重要资料;部门负责人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实际履行高管职责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第七十四条第(三)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人民币52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金华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0年9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