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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黑白车牌”,引发55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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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大湾区的朋友

在路面不时可以见到

行驶的车辆挂着

可以粤港两地通行的黑白车牌

据悉,粤港两地车牌

不仅能节省通关人的通关时间

也可以提升通关的体验

因通关能力的限制

粤港两地车牌属于稀缺的有限资源

商业价值较大

而因办理两地车牌

引发的各类问题也时有所见

下面就有这样一宗

55万“包办”粤港车牌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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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黑白车牌”,引发55万纠纷

一块“黑白车牌”,引发55万纠纷

香港居民陈先生,由于经常往返于香港和广东,为了方便出行,他盘算着给自己办一张粤港两地车牌。

2018年,陈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说自己在深圳有一家叫恒荣的公司,可以帮他申请到一块从深圳湾口岸过关的粤港两地车牌

随后,陈先生就与恒荣公司签订了一份《深圳湾车牌办理协议》,约定由恒荣公司办理粤港车牌,陈先生则分期支付费用55万元

然而,就在陈先生依约支付40万元后,却发现牌照仍未办理下来,在协议期限内,陈先生迟迟等不来自己的粤港两地车牌,于是气冲冲去找恒荣公司和李某理论,没想到恒荣公司和李某竟然人去楼空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双方协商未果,陈先生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上述协议无效,恒荣公司全额退还办理费用40万元,并支付占有费用期间的利息,公司股东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一份包办粤港车牌的协议

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随后,深圳前海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双方争议的焦点首先集中在这份粤港车牌办理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上。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涉案协议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了社会的公共利益,或违反了公序良俗,可以认定合同无效。那么陈某与恒荣公司签订的这份协议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呢?

承办法官郭成告诉记者,按照2018年粤港两地车牌办理的规定,车牌申请主体应为香港公司,且其应在广东地区投资设立公司。陈先生虽是香港居民,根据相关的行政法规,如果没有担任广东地区人大代表,也不是慈善人士,也未在广东投资设立公司,他是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那么,恒荣公司在陈先生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和他签订了一份包办粤港车牌的协议,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风险呢?

承办法官郭成表示,该协议不仅违反了政府部门对粤港两地车牌的管理秩序,还挤占了粤港两地车牌的稀缺资源,妨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法院认定该协议无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以恒荣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要求陈先生将办牌费用打入他的银行账户,收款后也未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且在同类型涉诉的几个案件中均出现该情况。李某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股东义务,其行为属于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法院据此认定,李某过度控制公司,恒荣公司沦为他的工具,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混同,公司丧失独立人格,遂判令恒荣公司返还陈先生40万元及支付逾期利息,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先生对协议无效同样具有过错,因此无权请求支付合同期内的资金占用费

法官提醒,当事人在粤港澳大湾区从事民商事活动时,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合同的预期利益才能够依法实现,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监制/任永蔚 宋雪

主编/张蓓

值班编辑/郝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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