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给力!宁波4个集体、7名个人获国字号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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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奋不顾身,嫉恶如仇,赤胆忠心,解危救难!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有3600余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200余人被评为烈士。
今天(5月25日),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近5年来在各项公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获悉,宁波共有4个集体、7名个人获国字号荣誉。
他们分别是——
获得“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宁波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朱必峰;
获得“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的宁波市公安局交警局车辆管理所、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大桥派出所、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户口证件办理中心;
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宁波市公安局一级警长黄霆、巡(特)警支队防暴大队副大队长虞科技、北仑分局大碶派出所四级高级警长沈阳林、海曙分局古林派出所副所长张登奎,以及宁海县公安局警务技术一级主管林波;
获得“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的象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获得“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的余姚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大队大队长房敏杰。
这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中,有的扎根基层,真情服务群众;有的长期战斗在隐蔽战线,默默无闻;有的坚守在抗疫一线,逆行而上;有的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有的在重大安保任务面前不怕疲劳、日夜奋战,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