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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香烟被罚款

媒体滚动 2022.05.17 01:25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许明,擅长以诗词的形式点评新闻。自称“好写诗而不拘平仄,每有所成则欣然忘食”,人称诗人记者。

    〚许明〛

    列位看官:近日,无锡女子陆小姐购买48条中华烟,邮寄到汕头给新婚的妹妹当喜烟,结果快递被无锡市烟草局查获。因无证运输价值33600元的烟草,陆小姐被烟草局罚款10080元。陆小姐觉得冤,向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行政处罚。法院一审判定该处罚合法合规,驳回了陆女士的诉讼请求。

    从法理上看,陆小姐并不冤枉。《烟草专卖法》中有“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不得超过两条(400支)”的规定,烟草局的行政处罚有依据,法院的判决也有依据。可从大众舆论反响看,同情陆小姐的声音占据了相当大比重。

    陆小姐之所以被同情,是因为大多数人对烟草法邮寄香烟不得超过两条的条款不知晓。如果大众都知道这个法规,是不会有此反应的。烟草法与民法、刑法等相比,与大众的关联度似乎小一些,但普法的宣传同样举足轻重。相信陆小姐如果事先知道这个法规,应该不会“铤而走险”的。

    从法律上讲,快递公司与陆小姐之间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便有义务将货物安全地交给收货人,否则便是违约。而作为快递公司,更应该知道,什么可以运输什么不可以运输,以及可以运输的数量是多少。其同意陆小姐要求运送香烟,存在明显过错。快递公司如果不知道相关法规,一则说明快递公司不称职;二则说明普法不全面。如果知道相关法规,为了获取快递费而视而不见,那么,快递公司对陆小姐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所谓:

    邮寄香烟被罚款,于法于规都违反。

    为何公众多同情,普法要深不要浅。

    快递公司更有过,违规承运就是错。

    如此误了当事人,理应赔偿莫推脱。

    头像作者:董汉勇 漫画作者: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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