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背景下咸阳市城乡居民增收路径措施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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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
提升居民收入上台阶增加幸福感
——共同富裕背景下咸阳市城乡居民增收路径措施调研报告
为深入了解咸阳城乡居民增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为各级政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和服务,市局近日开展了以“共同富裕背景下的城乡居民增收路径措施研究”为主题的专项调研,结合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及时与国家统计局咸阳调查队、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和人社局等部门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武功县、三原县、长武县,同时与秦都区统计局和泾阳县调查队联系沟通,针对城乡居民增收遇到的难点、焦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之后在陕西相邻省份中选择并联系主要经济指标和发展要素相似的四川省德阳市统计局,获取相关数据并进行详细的对比分析,撰写了“共同富裕背景下咸阳市城乡居民增收路径措施的调研报告”(以下采用数据,无2021年最新数据的用2020年同期数据比对)。
一、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增速快于全省
(一)2021年我市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从国家统计局咸阳调查队获悉,2021年,咸阳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25元,同比增长9.2%,增速较上年提升2.9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较上年明显加快。
1、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6%,增速居全省第5
2021年,咸阳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846元(全省40713元),同比增长7.6%;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较上年加快2.7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居全省第3位,与上年同期一致;收入增速居全省第5位;当年增加额2871元,居全省第2位。
2、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0.9%,增速居全省第4
2021年,咸阳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83元(全省14745元),同比增长10.9%;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较上年加快2.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居全省第6位,与上年同期一致;收入增速居全省第4位,与上年同期一致;当年增加额1404元,居全省第7位。
(二)我市居民增收因素分析
2021年全市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得益于我市制定出台一系列富民惠民政策措施并积极兑现落实,对促进居民增收具有重要的作用。全市企业职工养老金实现了17连调、人均月增加110元,月养老金标准达到2971元;调整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标准,人均月增资175元,月养老金标准5138元;城乡居民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到139.5元,增加4元;失业人员失业金标准由1530元提高到1665元;连续5年调整提高工伤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人均月最低标准分别达到2717元、1420元、1959元,保障水平保持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我市扎实推进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5月1日将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1950元。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积极实施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各项措施,比如武功县在“618”“双11”“双12”电商节期间,增加货运及快递临时就业岗位6000个,通过招商引资签约通风智能制造项目,增加用工人数350人以上,带动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增加3.4元。三原县2021年进一步加大发展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打造重点项目27个,拨付资金1400万元,为当地居民就业创造有利条件。泾阳县开展春风行动线上线下招聘会、百日千万行动网络招聘会、社区工厂线上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19场次,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为450多家企业解决用工需求,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寄(带)回收入和赡养收入得以快速增长。长武县从2020年11月1日起增加乡镇工作补贴及工龄补贴,乡镇干部人均月增加工作补贴500-600元,乡镇工龄补贴每工作1年由原来的每月10元提高到30元。
二、德阳市2021年主要经济和民生指标情况
(一)德阳市市情。德阳1983年建市,地处四川省成都平原腹心地带,正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幅员面积5911平方公里,七人普常住人口345.6万,经济总量、增速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四川省前列。德阳市区位优势明显,毗邻省会成都,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长江经济带的交汇处、叠合点,距双流国际机场50公里。工业基础雄厚,发展势头强劲。德阳是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中国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四川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农业条件较好,县域经济发达。德阳地处成都平原,自然条件优越,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被誉为“中国农村改革第一乡”。文化特色鲜明,自然风光得天独厚。德阳是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历史文化积淀厚重。
(二)德阳市主要经济和民生指标。2021年,德阳市地区生产总值(GDP)2656.56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1.33亿元,比上年增长7.3%;第二产业增加值1283.32亿元,比上年增长8.3%;第三产业增加值1091.91亿元,比上年增长9.5%。
从上表对比来看,咸阳市与德阳市主要指标数据比较接近,所以德阳市就成为我们本次调研的首选对标城市。
三、两市居民收入对比及差异分析
(一)主要收入数据对比。从德阳市统计局获悉,2021年德阳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251.4元,同比增长9.6%。分城镇和农村来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64.4元,同比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21858.3元,同比增长10.4%。
从表二可以看出,2021年我市与德阳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分别为:全体居民较德阳市少5726元,城镇居民较德阳市少1918元,农村居民较德阳市少757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较大。
(二)收入内部四项构成对比
从表三可以看出:两市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较大,均超过55%,后面依次为转移性和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占比最小。
从表四可以看出:两市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占比较大,均接近50%,后面依次为经营性和转移性净收入,财产性净收入依然占比最小。
(三)两市居民收入差异分析。通过比较,我市全体和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德阳市,究其原因如下:
1、人均GDP差异。2021年咸阳市GDP为2581.32亿元,德阳市为2656.56亿元;我市人均GDP约为65185元,较德阳市的76868元少11683元。
2、人均财政收入差异。2021年,咸阳市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07.68亿元,较上年增长18.7%,人均2719元;德阳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7亿元,较上年增长12.6%,人均4302元。我市总量和人均分别较德阳市少41.02亿元和1583元。
3、就业人数差异。2021年,咸阳市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8%;德阳市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6%。城镇新增就业我市较德阳市少1.03万人。
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差异。2021年,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人均月增资175元;德阳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人均月增388.5元;我市较德阳市少213.5元。
5、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差异。咸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7067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9290元;德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85043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8437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我市较德阳市少17976元。
四、促进居民增收建议对策
促进居民增收推动富民惠民,要以收入增长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础,以就业创业为抓手,以政策引导为支撑,多措并举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发挥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政策调节作用,大力拓展居民增收空间,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动富民惠民与高质量发展互促互进。
(一)加快经济发展步伐,增强全市综合实力。加快发展,增强综合实力是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根本出路。近年来, 我市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但综合实力还不够强,2021年人均GDP较德阳市少11683元;政府调节收入的财力仍很薄弱,2021年人均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较德阳市少1583元。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把可支配资金的盘子做大,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并在公共财政框架内优先安排百姓关心的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帮困等方面的支出,逐步缩小收入差距,不断提高中等收入人群在全体居民中所占比重。同时要积极引导各县市区争先创优、打造特色,加快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地区居民收入。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居民收入持续增长。从内部构成来看,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1.24%和48.06%,工资性收入已成为居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绝大多居民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2020年德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8437元,我市为69290元,较德阳市少19147元。因此,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工资水平,对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有着重要意义。一是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重点指导做好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做好职工工资支付保障、工资来源筹措、生活费发放标准等问题的协商,引导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不断增加职工工资,使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统筹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合理增长。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机关津贴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三是建立动态监测调节机制。对涉及城乡居民低收入人群的最低工资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待遇等进行动态调节,确保低收入人群水平随经济发展而提高,合理分享发展成果。
(三)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发展民营(非公)经济。2021年,我市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1379.21亿元,占GDP比重达53.4%,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成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而同期德阳市非公经济增加值为1521.6亿元,占当地GDP比重为57.3%,两项分别高出我市142.39亿元和3.9个百分点。因此,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一是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适度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能级水平。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扶小创优”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举措,引导小微型企业和个体户经营成本持续下降。三是支持农村返乡入乡人员开办企业、家庭农场和集体经济组织,扩大返乡创业免除反担保覆盖范围。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增加更多新岗位,让广大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促进居民增收。
(四)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2021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较德阳市少1.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较德阳市高0.02个百分点,因此,务必拓宽就业渠道,增强就业能力。一是大力支持社会资本投向服务业,加快服务业规模层次双突破,加大公共服务型岗位投入,引导劳动力更多流向商贸、物流等领域,切实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二是继续落实各项就业和再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加强从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大力开展定向式培训,落实阶梯式培训补贴政策;实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专项培训,适当提高急需紧缺工种和新职业新业态工种培训补贴标准;深入开展校企合作、产教协作,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五)挖掘现代农业潜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益。2021年,我市农村居民经营性净收入为3895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为27.27%,同期德阳市农村居民经营性净收入为7452元,占比为34.09%,分别高出我市3557元和6.82个百分点,我市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有很大增长空间,只有千方百计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才能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因此,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加快构建咸阳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体系,升级壮大优势特色现代果业、设施农业、双奶源畜牧业及区域特色产业等产业链。实施高产高效“万元果”建设,引导苹果向“咸阳马栏红”优生区聚集,打造北部出口型晚熟优质苹果板块、南部早中熟优质苹果板块,支持发展猕猴桃、樱桃、桃等时令水果。做强茯茶品牌、做大茯茶产业,持续扩大咸阳茯茶在国内外影响力。健全企业与农民利益的连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协作发展,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村发展潜力,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六)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2021年,我市农村居民财产性净收入仅为27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5%,比同期的德阳市分别低541元和1.8个百分点。因此,要引导农户自愿以承包土地经营权等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动土地采取流转型、入股型、托管型及服务型等多种形式,加大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拓展农民财产性收入空间。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加快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利用撂荒地、闲置地、未利用地和闲置农房等建设设施农业、标准化养殖场和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业态,积极发展家政、劳务等盈利性服务企业,不断提升集体和农民收益,促进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