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发布!
政府网站
开栏语
近日,漯河市出台《进一步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共推出7大方面,45条扶持举措。其中,9条为落实国家政策,5条为落实省政策,31条为我市提出的创新措施。5月9日起,漯河发布开设《落实“45条”见行动》专栏,推出系列相关文章,全面展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45条措施”情况。
(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进一步纾困解难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帮助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政策一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或单位,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同意的前提下,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企业或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最低不低于5%,降比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降比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到期自动恢复至申请前缴存比例;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缓缴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缓缴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满后1个月内企业或单位应及时足额补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或单位,申请前住房公积金需正常缴存至2022年3月。
(二)申请材料:
1. 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的《漯河市阶段性支持企业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或《漯河市阶段性支持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 申请缓缴的,另需提供企业或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
(三)申请方式:
将申请材料分别签字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邮箱:lhszfgjj@126.com。
(四)材料审核: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负责市直、县区申请企业或单位的材料受理,并按规定进行审核。
(五)结果公示: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每周二公布审核结果。
(六)业务办理:
各企业或单位以公示文件为依据,在规定时间内享受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优惠政策。
政策二
今年4月1日起
我市实行
《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
执行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均执行此政策。
具体有哪些变化
快来跟着小编一起了解详情吧
1
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政策解读:
主要有三种情形:
1.夫妻双方均在我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
2.夫妻一方在我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另一方在异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
3.夫妻双方均在异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且购房人为我市户籍的。
2
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政策解读:
主要有两种情形:
1.未婚职工或夫妻一方在我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另一方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6个月的;
2.未婚职工或夫妻一方在异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另一方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6个月,且缴存人为我市户籍的。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根据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购房价值、担保情况、还款能力等综合评定,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一方(含未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支持
我市“百千万”人才计划的政策解读
近日,在我市《漯河市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支持“百千万”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发布后。有众多市民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询问,今天就带着大家了解一下,这一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
一、“百千万”人才认定标准
经我市认定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十四五期间引进的“百优计划”、“双千计划”、“万人计划”高层次人才。
1.“百优计划”人才是指十四五期间,我市公开招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100名左右;
2.“双千计划”人才是指十四五期间,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000名左右及每年引进、培养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1000名左右;
3.“万人计划”人才是指十四五期间,引进普通高校本科生10000名左右。
二、贷款额度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限制,具体贷款额度需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个人征信等进行综合评定后得出,优惠政策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1.“百优计划”引进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双千计划”引进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3.“万人计划”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金额按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行规定执行。
三、贷款条件
1.“百千万”人才由相关部门资格认定后,3年内购房的;
2.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购房首付款发票为1年内的;
3.购房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
四、常见问题
1.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享受此项政策优惠?
答:不可以。此项政策是指购买自住住房有公积金贷款需求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包含在内。
2.“百千万”人才,购房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是否可享受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答:不可以。此项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仅限于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
3.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属“百千万”人才,首次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享受优惠政策后,离婚并结清的,是否可再次享受优惠政策?
答:不可以。优惠政策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公积金贷款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共同使用,已经享受过一次优惠政策,故不能再次享受贷款优惠政策。
4.“百千万”人才贷款时区分单双职工吗?
答:“百优计划”和“双千计划”人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不论其为已婚或未婚,均可申请最高金额80万元或60万元。“万人计划”人才未婚或夫妻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另一方公积金尚未缴存或缴存未满6个月的,最高贷款金额为3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
5.“万人计划”人才享受什么优惠措施?
答:“万人计划”人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最高贷款额度35万元或50万元,贷款金额不受个人账户余额限制。
温馨提示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不见面”办理业务。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联系方式: 0395-12329。
来源∣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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