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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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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39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2年5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周杰、龙小兵、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5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同意提名胡书亚、李强、赵艳灵3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确定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所在地区、所处行业、规模相似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积极性,使其更好的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决策效果和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定为6万元/年/人(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通过。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5人:

周  杰:男,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合肥市工业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合肥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盐化工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盐化工党委书记、董事长。

龙小兵:男,196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总工程师、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盐湖南株化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盐业总公司职工董事、总工程师兼化工事业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部长、生产管理部部长,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总工程师兼安全总监、科技安环部部长、中盐化工董事。

乔雪莲:女,1972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办公室副主任;新疆宝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行政事务部主任、董事会秘书、兼新疆华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华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疆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师;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规划发展部部长、新疆能源(集团)产业链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新疆能源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董事长、中盐化工董事。

李德禄:男,196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历任内蒙古阿拉善盟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阿拉善盟经贸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内蒙古太西煤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吉盐化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盐化工党委负责人、董事长;现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中盐化工董事。

屈宪章:男,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助理经理兼市场营销部采购中心主任,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常务副经理、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中盐昆山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盐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盐淮安盐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昆山宝盐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昆山市热能有限公司董事、中盐化工董事。

独立董事3人:

胡书亚(化工专业),女,1961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经理、主任工程师。长期从事化工设计工作,在氨碱法、联碱法、天然碱等纯碱行业及小苏打、烧碱、氢氧化镁、有机硅、无机盐、复合肥、热电联产等领域均有工程业绩;曾担任青海地区等五个百万吨级氨碱项目以及伊朗、巴基斯坦、哈萨克斯坦等国外氨碱项目的设计经理;在联碱领域先后承担国内三个大型联碱工程的设计经理及专业审核工作;在天然碱领域分别承担土耳其、博兹瓦纳、美国等国家超大型天然碱加工项目中担任设计经理。参与项目曾获国家及行业协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国家工程设计银质奖、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等;并有多项获得行业协会认定的专有技术;参与《纯碱工学》第三版的编审工作并编写多个技术进步章节;在化工领域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

李强(法律专业),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第十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联合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李强律师执业23年,擅长刑事案件、高端商事争议解决的提炼分析、风险防范和法律方案,企业合规风险防控等。对刑法、民法典、公司法有深入研究,成功代理诸多疑难复杂及标的过亿元的民商事案件及重大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处理公司各类纠纷案件的经验。多年为呼和浩特市政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卡特彼勒(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格林豪泰酒店(中国)有限公司、大唐新能源、大唐国际托电公司、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包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提供法律服务。

赵艳灵(会计专业),女,1967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家库专家,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任内蒙古分所执行合伙人。199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长期专注于上市公司、IPO审计、资产重组、再融资及咨询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资本市场实战经验。从事证券期货审计工作23年来,组织、主持IPO、上市公司审计10多家。近几年担任内蒙君正年报及内控审计、大唐药业、赛科星等公司年报审计的签字合伙人。多年为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高新企业提供财务尽职调查、审计、咨询服务,涉猎行业广泛。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40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2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程少民先生主持了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到4名;其中,监事会主席程少民先生、监事韩长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刘发明先生、王敏女士现场参加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实际控制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同意提名程少民、韩长纯、许鸿坤3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刘发明、王敏2名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已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选举产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1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少民: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宁波北仑港发电厂技术部专职工程师,合肥化肥厂纯碱厂操作工、环保科工程师,合肥化肥厂环保科副科长、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科科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处处长,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干部,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部长,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法规审计部部长,中国盐业总公司运营管理部二级高级经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脱困办公室二级高级经理,中国盐业总公司脱困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盐业总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中国盐业总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中盐化工监事;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部长、中盐化工监事会主席。

韩长纯:男,196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研究院财务处干部,国务院监事会48办事处工作,中盐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副部长、资金清欠小组副组长、财务管理部副部长,中盐集团财务资金部副部长、一级高级经理,中盐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一级高级经理,中盐集团法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一级高级经理。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部长,中盐化工监事。

许鸿坤:男,1988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历任中国盐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办,中盐京津冀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挂职),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主办。现任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主管,中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建工作部)副部长(挂职),中盐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刘发明(职工代表监事):男,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政工师。曾在吉兰泰碱厂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36914部队服兵役,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党工部纪检主管,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纪检干事、监察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中盐化工监事,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

王敏(职工代表监事):女,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政工师;曾在吉兰泰碱厂质检中心、党委工作部工作,先后任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副主任、党工部副部长、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现任中盐化工监事,钠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2-041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公司独立董事吴振宇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中盐化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3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6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会议审议通过;议案7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7时。

3、登记地点:内蒙古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本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通讯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3、联系方式: 电  话:(0483)8182016

(0483)8182785

传  真:(0483)8182022

邮  编:750336

联系人:孙卫荣  付永才

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 2022-04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吴振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振宇,其基本情况如下:

吴振宇先生,1971年8月出生,汉族,法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内蒙古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内蒙古君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慧聪律师事务所主任,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独立董事吴振宇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吴振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如下:

1.《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对于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吴振宇先生同时征求股东对于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并将按照被征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二)征集主张

吴振宇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月24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为: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3.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清单,包括: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中盐大楼证券事务部

邮编:750336

电话:(0483)8182016

联系人:孙卫荣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特此公告。

征集人:吴振宇

2022年5月11日

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振宇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一、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二、本次会议其他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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