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东海全面进入休渔期!这些海鲜将被“冰冻”!
温州日报
根据国家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有关规定
今年5月1日12时开始
东海将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我市2132艘渔船(除钓具渔船)将进港休渔
到9月16日全面开捕
目前
我市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流域
仍处内河禁渔期
直至6月30日24时
这也意味着
温州市民餐桌上的海鲜鲜味将“打折”
在苍南县霞关码头,渔船陆续归港。资料图 苏巧将 摄
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规定:5月8日至8月1日,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临时摊点等各类市场和饭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
我市水产批发交易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渔期间,我市海产品供应总量充足,除前期冷库储存了大量海产品,养殖类水产会在禁渔期间上市弥补空当。
回港渔船在卸渔具。苏巧将 摄
向海而生,向海而兴。为保护渔业资源,今年,我市渔业执法部门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和“最严格的伏季休渔管理”,组织力量、联勤联动,采取常态巡航、海陆并进,严打涉渔“三无”船舶、伏休偷捕、非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所辖渔船“应休尽休”,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同时,根据海上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海洋伏季休渔期间,外省籍渔船一律回船籍港所在地休渔。
禁渔范围、时间和作业类型
一
休渔作业类型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二
休渔时间
1.单船桁杆拖网(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类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
2.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3.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拖网及其它未列举海洋捕捞作业休渔时间均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
4.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专项特许证发放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
5.捕捞许可证核定两种作业类型或一种作业类型两种作业方式的,只要其中一个作业仍处于休渔期内,则该捕捞渔船仍要进行休渔。
三
特定种类和特定区域的禁渔期
1.梭子蟹禁渔期: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捕捞抱卵梭子蟹和幼梭子蟹。
2.产卵带鱼保护区禁渔期:北纬28度30分至30度30分、东经125度以西到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以东海域,5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止以捕捞产卵带鱼为主的作业渔船进入该保护区生产。
3.东海带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渔期:核心区4月16日12时至7月1日12时,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生产(注:核心区由以下6点连接而成。A点:北纬30度30分、东经123度10分;D点:29度0分、122度35分;H点:28度30分、122度10分;I点:28度30分、122度30分;E点:29度0分、122度55分;B点:30度30分、123度30分)。
4.大戢洋、马鞍列岛、岱衢洋、舟山渔场、韭山列岛、渔山列岛、大陈洋、温台渔场、七星岛、官山岛等10个产卵场保护区禁渔期:4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禁止除钓具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