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发生重要不利变化
2022年04月30日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4.76。2022年04月30日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一季报资产负债率为89.32%,较上年同期上升7.40%,速动比率为0.38,较上年同期下降23.70%,总资产报酬率为-0.26%,较上年同期下降185.03%,2021年年报EBITDA全部债务比为-0.06,较上年同期下降169.91%。
说明: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发生重要不利变化是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中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即同时满足以下任意2项(含)以上情形:
(1)最近一年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小于1;
(2)最近3年(非公开发行债券为最近两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3)最近3年(非公开发行债券为最近两年)平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
(4)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总资产报酬率、EBITDA全部债务比中两项(含)以上指标较上年同期发生不利变化,且变动幅度均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