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收藏!2021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商标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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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上海松江区查处上海麦浅贸易有限公司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案
【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1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转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线索,反映上海麦浅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伙同麦浅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并囤积倒卖。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专案组查明,自2018年起,麦浅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盛某文以商标转让费分成等方式,说服亲友先后注册上海麦浅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并通过上述公司开展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及转让交易。自2019年11月1日至案发,共申请商标1058件,获准注册504件。截至案发共转让商标15件,正在办理转让的商标16件。
2021年12月28日,办案机关认定上海麦浅贸易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属于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上述公司作出警告、共计没收违法所得2.3万元、罚款9.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麦浅知识产权代理(上海)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另案处理。
【专家点评】
近年来,我国完善相关法律,通过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不断加大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的力度,以期净化商标秩序。该案相关当事人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并囤积倒卖,行为隐蔽,不易发现。该案的查处体现了我国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的高压态势,有助于净化商标管理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张怀印)
02 浙江温州查处侵犯“华昊”驰名商标案
【案情简介】
第7442473号“华昊”商标是江苏华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第17类保温用非导热材料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2019年3月20日和2020年1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相关案件中两次认定第7442473号商标为驰名商标。
2021年3月8日,华昊无纺布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请求认定其注册在无纺布等商品上的第6864591号“华昊”商标为驰名商标,并禁止温州优贝格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在缠裹塑料膜商品上使用“华昊”商标。经初步核实和审查,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认为,双方商品重合度较高,关联性较强,且第6864591号“华昊”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当事人的行为易误导公众,损害商标注册人利益。在报请认定“华昊”为驰名商标的案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可以援引2020年1月16日的认定记录对该商标予以扩大保护。
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华昊”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带有“华昊”标识的缠裹塑料膜外包装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该案系行政机关援引行政认定记录、加强驰名商标保护的典型案例。我国实行个案认定、援引保护相结合的驰名商标制度。该案充分发挥了行政保护便捷、高效、低成本优势,在严格遵循驰名商标按需认定原则的同时,又高效地保护了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兢亚)
03 广西百色查处侵犯“协和医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第8902069号“
”商标、第8902075号“
”商标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在第44类医疗诊所、医院等服务上的注册商标,经续展,专用权期限至2032年1月13日。
2021年3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上级督办通知,对百色科健医院进行检查。经查,2011年10月19日,当事人以“百色协和医院”的企业名称开展医疗服务。2020年10月27日,百色协和医院变更为“百色科健医院”。变更后,当事人在未获得商标注册人授权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协和医院”字样制作招牌、宣传板报、门诊病历、住院证等,对外开展医疗服务,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
百色市右江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侵权行为。2021年9月13日,该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该案是一起以整治医疗市场秩序为目的,由百色市右江区市场监管局主动查处的商标专用权侵权案件。该案件的处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市场监管局坚决执行市场监管总局专项治理计划,切实规范医疗行业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典型案例,对于推进医疗行业商标规范使用具有标杆性示范作用。(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 胡丽)
04 北京通州区查处侵犯“环球影城”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7日,“环球影城”商标注册人向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北京德业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经查,当事人北京德业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环球影城”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酒店大堂内的电子显示屏、名片、入住接待单、测温机器人、健康宝二维码牌,以及酒店运营系统、微信公众号小程序中使用“北京通州环球影城亚朵酒店” 字样;在携程、大众点评、飞猪、去哪儿、艺龙等网络平台上使用“北京通州环球影城亚朵酒店” 字样。截至案发,当事人经营额共计514.90万元。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权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立即整改,该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该案是北京市首起“环球影城”商标侵权案,对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将与“环球影城”商标近似的文字用于酒店名称上的商标侵权行为,办案机关综合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整改情况等因素,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定性准确,过罚相当。该案的查办,正处于环球影城开园前夕,社会关注度较高,有效震慑和防范侵权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副教授 郑宁)
05 山东日照查处侵犯“STIHL”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第1445026号“STIHL”商标、第9137205号“
”(颜色组合)商标均为德国安德烈·斯蒂尔股份两合公司在第7类“链锯”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
2021年8月17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从浙江武义发货的一批油链锯涉嫌侵犯“STIHL”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排查该批货物集装箱已入场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4日,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日照海关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涉案商品所有权人武义凯航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山东亚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检查,在集装箱内发现有“STHIL” 标识的(油)链锯315盒、630台。经查,上述涉案商品由武义凯航工具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预销售给乌兹别克斯坦某公司,违法经营额4.91万元。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查获的集装箱货物里面涉多家所有权人,在具体涉案商品的所有权人未确定的情况下,执法机关暂时将存放涉案产品的集装箱锁于货场,与储运链条相关企业确认涉案商品所有权人,货主(当事人)主动提供涉案产品集装箱内货物清单。这样的执法处置方式,解决了查明涉案当事人的难题,既保证了集装箱内其他合法商品及时通关出口,又及时制止了商标侵权行为。(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伟君)
06 湖南长沙查处侵犯“茶颜悦色”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第15335343号“
”、第23460067号“
”商标是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第30类茶饮料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
2021年3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湖南高桥大市场露露商行销售的两款奶茶产品使用了“
”图文组合商标。
案件查办过程中,当事人提供了证明其销售的商品具有合法来源的证据材料。但是办案机关认为,当事人作为从业23年的食品批发商,与商标注册人同处长沙,理应知晓“茶颜悦色”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且在连续两次收到权利人警告后仍未停止宣传及销售行为。当事人属于主观上明知应知,不符合销售商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免责要件。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销售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是商标行政管理中的热点及难点问题,侵权嫌疑人往往会以“不知道”为由进行抗辩,逃避处罚。该案中,“茶颜悦色”是长沙本地的原创品牌,在当地乃至全国都有很高的知名度,而销售者又是当地从业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尤其是两次收到警告后仍置若罔闻,情节较为严重,当地执法部门充分考虑相关侵权事实和情节,准确适用“应知”标准,并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的罚款,既及时制止了侵权,也对其他市场经营者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万慧达知识产权合伙人 黄晖)
07 江苏江阴查处侵犯“LV”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路易威登马利蒂(LOUIS VUITTON MALLETIER)在服装、皮革等商品上注册了“
”“
”“
”等商标,CHANEL LIMITED在首饰盒、钱包等商品上注册了 “
”等商标,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均在有效期内。
2021年3月27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权利人投诉后,提前对江阴市澄北衣枝独秀服装店网络销售涉案商品的直播活动进行全程录制,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实地暗查取证固定,主动联系商标注册人出具辨认意见。经查,当事人销售行为涉及商标品牌25个,涉案商品1640件,涉案经营货值总额200万元以上。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涉嫌犯罪,将此案移送江阴市公安局依法侦查。
【专家点评】
该案系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典型案例。2020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其中规定: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调查收集的证据和查明的基本事实,认为存在犯罪的合理嫌疑,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案的查处,有效打击了网络侵权行为,充分体现了当前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导向。同时,对于查处此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网络侵权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保护合力,提供了成功的范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庭庭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宋健)
08 湖北十堰查处侵犯“TVT”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第207927号“
”商标是天津塘阀阀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第6类闸阀、蝶阀、止回阀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4年5月14日。
2021年6月1日,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
”商标注册人举报,反映当事人武汉华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承包的招商兰溪谷消防系统项目中使用的消防阀门系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局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当事人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经查,项目现场有150个消防阀门的铭牌上均印有“TVT”标志。商标注册人出具辨认意见,认为上述商品侵犯其“
”注册商标专用权。
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在包工包料的建筑施工项目中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构成侵权。2021年8月30日,十堰市张湾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出于低价中标、降低成本和赚取超额利润目的,有时会自制、定制、隐秘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材料、元器件和设备,用于施工,这一行为严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留下质量隐患,危及工程安全和民众生命健康。此类侵权一般较为隐蔽,一直是行政执法的难点。该案执法机关充分查明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足以为同类案件的办理提供有益参照和办案样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 彭学龙)
”等注册商标标识案
【案情简介】
“
”“
”“
”“
”等商标分别是戴姆勒股份公司、奥迪股份公司、保时捷股份公司的注册商标,上述注册商标专用权均在有效期内。
2021年3月11日,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永康市普烨五金制品厂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
”中网标、轮毂盖、尾标1030个,“
”轮毂盖、金属标, “
”轮毂盖、轮毂盖标、机盖金属标,“PORSCHE”字母标等,共1万余个。
经查,2020年10月28日,当事人购得涉案轮毂盖及中网标、金属标、轮毂盖标、字母标、尾标等共计1.09万个,随后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内销售上述产品。至被查处时,当事人销售涉案侵权商标标识135个。
经认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的侵权行为,2021年8月31日,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该案属于通过非传统销售渠道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从而构成商标侵权行为的典型案例。通过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标识更具有隐蔽性,如不有效制止,可能会形成侵权重灾区。该案对杜绝通过社交媒体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具有示范意义。(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 杜颖)
10 天津和平区查处麦购休闲广场商标侵权案
【案情简介】
2020年7月16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麦购休闲广场有商户销售侵权商品,执法人员对涉案商户予以查处。此后,执法人员多次发现麦购休闲广场商户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在对涉案商户进行查处的同时,对当事人天津市麦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麦购休闲广场进行约谈,要求其落实主体责任。
在办案机关两次告知后,当事人仍未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办案机关遂于2021年4月7日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日常工作中,管理不到位,未尽到巡查与监控的责任,主观上有放任售假行为发生的故意,客观上没有积极履行管理职责,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显而易见的商标侵权行为,为涉案商户销售侵权商品提供了便利条件。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专家点评】
该案是多发易发的销售活动中商标侵权、帮助侵权情形的具体法律适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明确指出,市场主办方等经营者怠于履行管理职责,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商标侵权行为的,属于商标法侵权行为。帮助型间接侵权中帮助的认定是行政执法的难点,该案准确理解并适用相关规定,很好地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 俞风雷)
(编辑:邵京京 责任编辑:吕可珂 审校:崔静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