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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宿迁保险业重大理赔案例

媒体滚动 2022.04.29 02:42

    2021年,宿迁保险业在宿迁银保监分局监管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发挥保险在防灾减灾、服务民生、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全年累计赔付(给付)金额38.65亿元,其中财产险理赔案件65.59万件,理赔金额30.34亿元;人身险理赔给付金额8.31亿元。以下为宿迁市保险行业协会向全市各保险机构征集的2021年度具有代表性的重大理赔案例。

    财产险10大案例

    案例一:

    2020年11月27日,沭阳县某包装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厂房及厂房内原材料、库存货物、机器设备等损失。该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投保财产基本险(2009版),总保额1572.48万元。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赶赴现场开展理赔工作。经与安监及消防部门调查核实,确定保险责任成立。保险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340万元。

    案例二:

    2021年8月20日,沭阳县部分地区发生暴雨灾害,江苏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种植的5600余亩制种水稻受损。该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投保水稻制种保险。接到报案后,保险理赔查勘人员会同农技专家赶赴受灾现场查勘定损,经认定本案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200.02万元。

    案例三:

    2021年2月4日19时许,季某驾驶苏NK×××E轿车行驶中与三者两行人(韦某某 、徐某某)发生碰撞,导致三者两行人死亡。该车辆于2020年11月11日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三者险保额200万元。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现场查勘工作,此案经交警部门认定标的负主要责任,三者负次要责任。经核实此案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166.38万元。

    案例四:

    2020年6月13日13时许,宿迁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苏ND×××0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重伤及多车受损。该车辆于2019年7月18日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总保额300万元。经保险公司核实属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126.72万元。

    案例五:

    2020年12月31日,宿迁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由于市场供求原因,市场平均价格低于保险价格,造成销售价格下跌,发生保险事故。该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营销服务部投保了商业性螃蟹目标价格保险,总保额1690.70万元。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根据理赔周期内市场平均价格进行第一时间定损并启动赔偿。保险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101.44万元。

    案例六:

    2020年12月18日,轩辕某某在施工时不慎被LC墙板砸到,当场死亡。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额110万元。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勘,经核实,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85万元。

    案例七:

    2020年8月28日,张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张某某于2020年8月1日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总保额80万元。保险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76万元。

    案例八:

    2021年10月4日13时许,被保险人陈某驾驶的苏N8×××6轿车与周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周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经交警部门事故认定,驾驶员陈某承担同责。该车辆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三者险200万元。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理赔工作。经与交警部门调查核实,确定保险责任成立。保险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73.79万元。

    案例九:

    2021年2月3日,宿迁市某娱乐有限公司保全败诉。该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在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总保额1100万元。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理赔工作。经与法院核损对接,确定保险责任成立。保险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67.59万元。

    案例十:

    2021年3月13日,王某某在工作中不慎从屋顶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投保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55万元。保险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赔付,赔付金额为43万元。

    人身险10大案例

    案例一:

    2021年7月15日,方某某因肺癌病故。方某某于2015年起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投保了人身险共7份,总保额21.93万元。2021年9月13日,保险公司给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含年金险退还保险费)161.11万元。

    案例二:

    2021年8月18日,顾某因颅脑恶性肿瘤病故。顾某于2003年起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投保了人身险共11份,总保额67.08万元。2021年9月9日,保险公司给付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含年金险退还保险费)144.71万元。

    案例三:

    2021年4月24日,葛某某确诊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葛某某于2019年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重疾险,年缴保费约0.4万元。2021年5月25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葛某某重疾保险金60万元、豁免保费3.8万元。

    案例四:

    2021年3月17日,童某某确诊主动脉夹层(A型)。童某某在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3份重大疾病保险,总保额153.5万元。2021年5月14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重疾保险金53.50万元、豁免保费27.96万元。

    案例五:

    2020年12月6日,苏某某确诊乳腺恶性肿瘤。苏某某分别于2017、2018年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2份重疾保险,年缴保费约1.72万元。2021年1月8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苏某某重疾保险金50.7万元、豁免保费15.3万元。

    案例六:

    2021年5月12日,徐某某确诊肺恶性肿瘤。徐某某于2017年在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2份,总保额50万元。2021年6月22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徐某某重疾保险金50万元并豁免余下各期保险。

    案例七:

    2021年6月15日,陈某某确诊肺部恶性肿瘤。2017年陈某某在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重疾保险3份。2021年8月12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重疾保险金49.54万元。

    案例八:

    2021年3月18日,徐某确诊甲状腺肿物。2020年8月28日徐某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1份,总保额40.5万元。2021年4月29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徐某受益人重疾保险金40.5万元。

    案例九:

    2021年4月15日,陈某某因意外摔倒导致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陈某某于2017年在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2份、附加意外保险1份,总保额35.5万元。2021年7月6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陈某某受益人身故保险金35.5万元。

    案例十:

    2021年4月,侯某确诊甲状腺癌。2019年9月,侯某在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投保了重疾险共14份,总保额14万元。2021年5月14日,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侯某两倍重疾保险金28万元、豁免保费9.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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