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集团港交所披露上市招股书 2021年总保费超千亿 总投资收益率达5.4%
财联社4月20日讯(记者 王宏)正筹备境外上市的阳光保险集团在港交所披露了上市招股书。此次上市的联席保荐人包括华泰国际、中金公司、瑞银集团以及建银国际。招股书详细披露了阳光保险集团近三年的业务和财务数据情况。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末,阳光保险集团实现保费收入1017.59亿元,归母净利润58.83亿元,总投资资产规模3886.78亿元,总投资收益率5.4%。此外,阳光保险集团还披露了详细的股权结构,员工持股计划占比4.26%。
2021年实现总保费1017.59亿元 归母净利润58.83亿元
根据招股书的显示,截至2021年末,阳光保险集团总保费收入为1017.59亿元,其中人身险业务收入608.26亿元,财产险业务收入409.33亿元。
从保费增速情况来看,2020年和2021年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增速分别为14.52%和10.38%;2020年和2021年财产险业务收入增速分别为-5.8%、9,26%。
从结构方面看,截至2021年末,人身险业务中的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比分别为48.9%、0.9%、10%;财产险业务中的机动车险和非机动车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比重分别为22.7%、17.5%。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人寿和阳光财险共拥有2895家分支机构,拥有2038家专业代理门店。其中阳光人寿拥有6.7万名保险营销员和超过5300名银保渠道销售人员,阳光财险拥有4.6万名保险营销员和1.5万名内部销售人员。
净利润方面,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阳光保险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0.86亿元、56.19亿元以及58.83亿元。
2021年总投资收益率为5.4% 总投资资产规模3886.78亿元
资产端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阳光保险的总投资资产规模为3886.78亿元。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阳光保险的总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8%、6.5%以及5.4%;净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8%、5.2%和4.6%;总投资收益分别为147.14亿元、194.72亿元和190.96亿元。
与目前已经披露的A股上市险企的情况相比,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新华保险2021年总投资收益率分别为5.8%、4%、5.7%、4.98%、5.9%,阳光保险处于中上游水平。
从具体资产分布情况看,债券投资占大头,其次是理财产品投资。截至2021年末,债券投资占投资资产比重达到了42%。
股票投资方面,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2月31日,8.6%、7.2%和8.7%的集团投资资产为股票。在选择上市股票标的时,阳光表示,偏好现金分红收益较高的价值股和可持续增长的优质成长股。
招股书还披露了阳光保险集团投资性房地产业务规模,截至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2月31日,2.3%、2.1%和2.4%的集团投资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
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招股书表示,阳光资产面向保险、银行、其他机构客户和个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投资顾问及服务,截至2019年、2020年以及2021年12月31日,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1230.37亿元、2224.39亿元和3417.08亿元。
详细股权结构曝光 员工持股计划占比4.26%
招股书还披露了阳光保险的股权结构。招股书显示,北京邦宸正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旭昶科技有限公司、山南泓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锐藤宜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拉萨丰铭工程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天诚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4.55%、4.55%、3.61%、6.76%、5.8%、5.8%以及5.06%。
此外,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比例为4.26%;中石化、南航集团、中国铝业、中外运集团持股比例均为3.38%,他们均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广东国资委控制的广东电力持股比例为3.38%。34名非个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42.72%,阳光表示,这些非个人股东单个持有的公司股本均没有达到5%以上。
员工持股方面,招股书显示,阳光保险在2016年2月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向员工持股计划发行4.4亿股内资股。截至实际可行日,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由3688名个人,其中包括5名董事(张维功、赵宗仁、李科、彭吉海、王永文)和1名监事(庄良),以及8名高级管理层(宁首波、夏芳晨、李伟、聂锐、董迎秋、王震凌、杨学理以及刘迎春),且任何单个持有人所获的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发行股本的0.12%。
上市前3股东划转股权
近日,阳光保险还披露了股东股权变动情况。具体来看,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阳光保险集团3.5亿股股份(占比3.38%)划转至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5亿股股份(占比3.38%)划转至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诚通的全资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中国诚通成立于1992年,由原国家物资部直属物资流通企业合并组建而成,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是国资委首批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和首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企业。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认为,三家国资股东股权划转行为,可能有多方面的考虑,一个原因是为了抢在上市之前完成中央国有资本持有股权的集中,以实现对拟上市公司的相对股权控制。通过划转集中,中国诚通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拟上市公司的股权到达10.14%,有助于保障国有资本在拟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