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区明确禁止!违反将处罚!
政府网站
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布
禁止露天烧烤有关工作通告之后
昨日
龙亭区也发布
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的通告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做好露天烧烤治理工作,维护黄河沿岸良好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开封市龙亭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龙亭区禁止露天烧烤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烧烤区域范围
龙亭区所辖黄河河道沿岸滩区、堤防、河道工程管理范围内为露天烧烤“禁止烧烤区”。
二、具体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用具等。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告
还明确了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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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81条和第118条之规定,
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
露天烧烤食品
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用具的,
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
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