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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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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5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格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的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够有效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为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保障。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申菱环境瀚蓝环境、盛迅达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三年签署了申菱环境、广州中崎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签署和复核了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游泽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2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0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履行了审计机构必要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多方面均符合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先认可。

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相关风险提示: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三)资金来源及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额度不超过1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本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自有资金闲置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将闲置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金融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金融产品均有相关期限约定,在合约期限内,公司无法赎回投资资金,可能造成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不能投资其他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机会成本;如果金融市场发生巨大波动,发行相关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受到影响,公司可能会因不能提前转移资金而产生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闲置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8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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