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平台V551新能源车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简述
项目名称: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新平台V551新能源车型项目。
拟建地点: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内容:利用厂区内现有车间(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以及办公楼、食堂、污水处理站和危废暂存间等,并新增冲压车间、焊装车间、总装车间建筑面积31000m2,在车间内新增和改造部分设备。项目投产后新增V551车型产能2.8万辆/年,减少S90燃油车2.8万辆/年,保持全厂整车产能15万辆/年不变。
项目总投资:140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604678008
电子信箱:yan.liu.4@volvocars.com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江西路8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102034992
电子信箱:564247133@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后可到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获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厂址周边5km×5km内的区域。
主要事项:建设厂址选址的合理性;建设项目运营期对您生活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废气等);环保措施可行性意见及建议;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2),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项目相关环境影响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您可以将意见反馈给我们,请您提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及环保部门核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大庆沃尔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公众参与表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0Yg2VR5WkLaJLpELVolcw?pwd=vtgr
提取码: vt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