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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胡适的公开信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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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元任与杨步伟在格言亭下合影,算作“结婚通知书”。

▌肖伊绯

1921年6月1日,29岁的语言学家赵元任(1892-1982)和32岁的医学博士杨步伟(1889-1981)结婚,除了向亲友们发送了一份附有二人合影的《结婚通知书》之外,之后即计划“蜜月旅行”,没有举行任何仪式。

只是在结婚前一天(5月31日)晚间,这对儿新人邀请了男女证婚人各一,在位于小雅宝胡同49号的二人居所中共进晚餐,餐后证婚人在婚书上签名,就算是见证了结婚。无怪乎证婚人之一的胡适,在当晚写下的日记中都感叹说:

“这是世界——不但是中国——的一种最简单又最近理的结婚式。”

6月6日,北京《晨报》报道了他们的新式婚礼,因记者看到了二人《结婚通知书》上,那一张在中央公园格言亭中的合影,遂据此称二人结婚地点即为中央公园(今中山公园)。因为此前从未听闻,或者说从未见到过新人在公园里举行婚礼,《晨报》的这一报道,遂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好奇与猜测。

为此,胡适于6月8日致信《晨报》记者,对二人婚礼举办实际情况有所声明;当天,《晨报》方面即将此信加一按语之后,公开发表了出来,题为《再志新人物的新式婚姻——证婚人给记者的信》:

前日本报记载赵元任君的新式婚姻,因为看见新夫妇照片的背景是中央公园的格言亭,遂误以结婚地点为中央公园,今得证婚人胡适之君来信辨正其事,特为照登如下。记者当时竟没有想到:倘真在中央公园,岂不是依然不见得简单而亦不见得近理吗?

晨报记者:

前日,贵报记载赵元任博士与杨步伟女医士的婚礼,有一点大错误,请为更正。

他们的结婚并不在中央公园。他们相敬爱已久,此次他们于结婚的一日同移居小雅宝胡同,即请朱徵女士与我同到新居吃饭。饭后,他们取出婚约,他们先签了名,朱女士与我也签名作证。这就是他们定的最简单最近理的婚礼。

胡适

上述这篇简短的报道,向当时的北京市民澄清了一个事实,即赵、杨二人的结婚地点并非中央公园,而是在其居所中(小雅宝胡同49号)。至于《晨报》记者看到的那张合影,倒的确是二人寄发《结婚通知书》中所附的合影。只不过,合影的拍摄地点之所以选择中央公园格言亭,那是因为二人于1920年春在此确立了恋爱关系,是为“定情”之处,故别出心裁,要在此处拍摄合影纪念,并分发给亲友。

杨步伟所著,于1947年在美国纽约出版的《一个女人的自传》(Autobiography of a Chinese Woman)一书中,对她与赵元任的结婚及合影拍照等细节,均有确切交待。书中专门辟有一个章节“新式人物的新式婚礼”(New-Style Wedding of New-Style People),那张引起《晨报》记者误解的合影照片也列印其中。后来,在《赵元任早期自传》中,那张合影照片,也附印于书中。可见,它于赵、杨二人的生活历程而言,的确是相当重要的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胡适的这一通“公开信”,《胡适全集》《胡适书信集》等均未收入,《胡适日记》中也未曾提及,是为“佚信”。笔者闲翻故纸,竟偶然查获,遂将这封已尘封整整一百年的“公开信”,再来“公开”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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