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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驾驶室救人撞死热心群众属意外事故还是交通肇事?死者家属申请检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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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冬天,58岁的项达忠不幸身亡,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遭车撞击。

2022年3月24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在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武昌区交通大队看到事发时的监控视频:2021年12月11日上午7时58分,一辆灰色思域牌轿车突然前冲,撞上车头正前方的项达忠及两辆二轮电动车,并将项达忠顶至前方一辆旅游大巴车车尾后方才停下。

公安及检方一致认为,这起车撞人的事故不是交通事故,而是一起因救人而引发的意外事故。

就在事发的10分钟前,车牌尾号为“99”的小轿车倒车时,撞上灰色思域牌轿车副驾车门。彼时,坐在副驾位上的方女士正在下车,相撞导致她的右下肢被车门死死夹住。方女士被夹后,包括七旬老人林云(化名)在内的多名热心市民,来到思域牌轿车副驾车门附近,试图将车门拉开,但没能成功。林云观察一阵后,从正驾车门进入车内,试图从车内将副驾驶门打开。

事故处理民警推断,无驾照的林云进入车内后,右脚去踢副驾车门,左脚当支撑点留在正驾驶室底部,结果身体触碰到车辆零部件,造成车辆前冲。

项达忠家属聘请的律师雷昆称,事故发生后,公安和检方十分慎重,基于林云没有驾驶车辆的主观故意、进入车内是为救人等原因,认定其没有犯罪事实,是一起意外事故。

项达忠家属则无法接受“意外”的认定。家属说:“意外事故意味着无人需要对死亡负刑责,情感上接受不了;现实点说,意外事故还意味着工伤和保险都无法理赔。”

3月24日,项达忠家属向武昌区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

女子被车门夹住,过路市民热心救援引发次生事故

警方和检方认定的意外事故由一起交通事故引发。

3月25日,灰色思域牌轿车车主辛先生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事发当日上午,他驾车载着同事方女士,来到位于武昌区友谊大道的武汉市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门口。停车后,方女士打开副驾驶侧门下车,准备前往附近的7号线地铁站,转乘地铁去跳舞。

交通事故正好发生在方女士下车的一瞬间。

监控视频显示,学院大门前停着一辆车牌尾号为“99”的小轿车,该车车头正对大门。方女士下车时,“99”号小轿车开始倒车,当思域轿车副驾车门被方女士推开一条缝时,“99”号小轿车车尾一下子撞在副驾门上。撞击后副驾车门又合上了,方女士的右腿被门死死夹住,右腿的三分之一露在车外。两车相撞后,“99”号小轿车又换前进挡朝前挪开了约半米。

辛先生介绍,方女士右腿被夹后,一直在痛苦地呻吟。他急忙报警、熄火下车、试图将副驾车门拉开。

监控视频显示,此时多名过路市民前来援手。他们围在副驾车门附近,试图合力将门拉开。7时57分,从马路对面走来的项达忠来到思域轿车车头正前方。他向围在副驾门旁的众人打了手势,并张口说了话。

打手势、说话,算不算参与救援?律师雷昆介绍,项达忠死亡后的第三日,他陪着家属来到武昌区交警支队。民警对他说,项达忠是在参与救人时被撞身亡。

一过路市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则项达忠被撞时的短视频,并在短视频中惋惜地说:“多可惜啊,他是救人的。”

3月24日,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对上游新闻记者说,“也不能说救人,也不能说没救人。监控视频没有录下声音,只能说,他朝副驾车门旁的人群打了手势,开口说了话。”

热心市民被顶至违停车车尾,120到达时已测不出呼吸

上游新闻记者查看监控视频时注意到,项达忠打完手势、说完话几秒钟后,监控上的时间从7时57分跳到7时58分,惨剧便发生了。

当时思域轿车前方还停着一辆旅游大巴,相距约5米,两车之间还有两辆围观群众停下的两轮电动车。

辛先生称,他下车救方女士时将车辆熄火了,但没拔车钥匙。急于救人的热心群众林云进入驾驶室后不久,车辆再次启动,车速并不快。然而,被撞倒的电动车绊住了项达忠的脚,致其无法闪开。

前述处理事故的民警称,旅游大巴停在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大门附近等游客上车,属违停,参加“一日游”的七旬老人林云正是从旅游大巴上下来参与救人。

3月24日,林云及其爱人受访时称,事发时一心想着救人,不知道为何已经熄火的车辆会突然启动。他们能肯定,没有驾照不会开车的林云没有动手打火启动车辆。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项达忠被撞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7时58分;120急救人员到现场时,已测不出其血压、呼吸、脉搏;入院时间为8时07分;临床死亡时间是9时08分。

项达忠系因胸腹部挤压伤导致多发肋骨骨折,肺挫伤、骨盆多发骨折等致胸腹部及腹膜后大量出血,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辛先生称,见自己的车撞了项达忠,他来到驾驶室旁抓着林云,让其不要离开。后来,他又松手去救方女士。最终,副驾车门被打开,方女士脱险。方女士右下肢受伤,但并未骨折,一个月后勉强能正常行走。“救护车本来是来救方女士的,结果拉走了热心群众。”

死者家属肯定老人救人行为,对离开现场和未致歉不满

58岁的项达忠是江苏盐城人,供职于江苏鼎之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年前被单位派至武汉,担任武汉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

项达忠多名同事受访时称,项达忠与同事相处融洽,人缘好,是一个热心肠,同事遇见麻烦事他都会帮忙。他来到武汉后,资助过两名湖北贫困生。事故就发生在单位附近,事发前他离开宿舍准备与人洽谈工程业务。

和项达忠一样,七旬老人林云也是一个热心肠。林云邻居介绍,林云从企业退休多年,有着老武汉人的性格,看见不平事会站出来,看见别人有危险也会主动援手。

项达忠家属表示,林云看见方女士的脚被夹后,先在副驾门外救人,再进到车内救人,这是热心,社会需要这种热心。“没驾照的人不进驾驶室是常识。基于这个常识,不懂驾驶技术的人在狭小驾驶室内救人这种方式是否正确、科学,值得商榷。”

项达忠家属在肯定林云救人的同时,也对两件事感到气愤。

家属称,林云在项达忠被顶至大巴车车尾后,没有选择在现场等待,而是离开;直到今日,林云连一声对不起都没对死者家属说过。

前述交警称,林云没有选择在现场等待,而是在12月11日晚来到该大队接受问询。

对于离开现场和没表达歉意,林云的妻子受访时表示,看见项达忠被顶至大巴车车尾后,其丈夫慌了,心理压力很大,不知如何面对。“我爱人心里是很愧疚的,是想和他们当面说对不起的。从事发到现在,他精神和心理压力一直很大,身体大不如从前。遇见这样的事,不知道他以后看到别人有危险还帮不帮。”

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家属认为“流血又流泪”

项达忠家属介绍,项达忠死亡后,他们能感受到武昌交通大队十分重视此事,甚至提请检方提前介入,处理事故的民警亦非常负责。但令他们始料未及的是:区市两级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司法鉴定书上还写为意外事故。

1月17日,项达忠家属收到了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群众报案的林云交通事故一案,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3月7日,武汉市公安局下达刑事复核决定书: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有犯罪行为发生,维持复议决定。

项达忠家属说,之所以坚持认为林云涉嫌交通肇事罪,并不是希望林云受到刑事处罚。“我们可以接受:林云犯交通肇事罪,有救人情节免于刑事处罚。这样的结果意味着,项达忠不是死于意外,而是死于交通事故,情感上能接受。此外,也有利于工伤的认定和保险理赔。”

项达忠家属说,认定林云有交通肇事行为,造成的社会效果是:做好事没好报。但认定为意外事故,造成的社会效果是:热心助人者流血又流泪。

项达忠家属称,警方先前告诉他们,项达忠参与救援;现在却成了不肯定也不否定。但打手势和张口说话能说明,项达忠看见方女士右脚被夹后是热心上前的,不是在看热闹。

对于“意外”的认定结果,不认同的还有当事司机辛先生。

3月24日,辛先生对上游新闻记者说:“我67岁了,说话凭良心。不是你告诉我,死者叫项达忠,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这不是意外事故。如果没有先前的车倒车撞到副驾门,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不能把一个整体,拆成两截来看。连起来看,这就是交通事故。站在道义上来讲,我要对项达忠的死亡负责,是我的车子,我忘记拔钥匙了,如果拔了钥匙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林云要负责,是他把熄火的车子又搞动了。倒车撞到门的人也要负责,事情因他而起。把电动车停在我车前的人也要负责,搞得别人躲不开。那辆违停的旅游大巴也要负责,不违停,项达忠不会被顶上。”

3月24日,项达忠家属在向检方提交的立案监督申请书上写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起事故符合交通事故的全部要素:在道路上、车辆移动、造成人员伤亡。

林云表示,他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

上游新闻记者 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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