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用·诚信建设万里行】中办国办发文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23项内容。
记者了解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为提升国民经济体系整体效能、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保障。
根据《意见》,要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其中,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在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方面,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
良好的信用环境也是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条件。《意见》明确,高质量推进海关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差别化监管措施落实,提升高级认证企业“获得感”。建立进出口海关监管领域信用修复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打造诚实守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用足用好出口退税、出口信用保险等外贸政策工具,适度放宽承保和理赔条件。
在对外合作信用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加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应用,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制度,优化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完善对外投资报告制度,完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和特定项目立项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信用记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意见》还提出,要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对侵占挪用基金财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此外,要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意见》提出,健全信用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创新信用监管,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 岁正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