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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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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8               证券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主要从事中成药品、化学制剂药品、化学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止咳宝片、蒲地蓝消炎片、感冒灵颗粒、血塞通分散片、银杏叶分散片、益心舒颗粒、铝碳酸镁咀嚼片、枫蓼肠胃康片、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皮肤病血毒丸、小儿咳喘灵颗粒、金匮肾气片、降糖舒丸等。主要产品的功能或用途如下表:

2、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体系,具体如下:

(1)采购方面: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需情况及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公司物料的采购实行经济批量进货,同时严格要求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进而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2)生产方面:公司以保证产品质量及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为目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实现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和集约化,确保生产的药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销售方面:报告期,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为经销商模式。其中:①中成药和化学药制剂方面,属于OTC药物的品种,主要通过经销商进入药店和诊所,同时逐步提高对大中型连锁药店、基层诊疗等终端的销售比重;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和处方药物的品种,通过经销商配送进入医院、诊所等。②化学原料药及化工产品方面,部分直接销售到终端客户(生产厂家),部分通过经销商销售。未来,公司将由经销商模式逐步转向直销模式,提高药店等终端的收益及积极性,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的销售规模。

(4)研发方面:公司一贯重视对研发的投入,视研发为企业发展的源动力。近年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并积极加强与院校、研究单位等的密切合作,先后完成了多项技术研究及开发工作,部分研究开发成果已在项目中得到应用,部分已申报且获得了国家专利;同时,为了提升公司药品制造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与相关研发机构进行合作,开展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有头孢氨苄胶囊、蒙脱石散、头孢拉定胶囊、磺胺嘧啶片、阿莫西林胶囊、盐酸克林霉素、甲硝唑片、吡嗪酰胺片、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替硝唑片、卡托普利片11个产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30项、外观设计专利32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

3、主要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核心品种为止咳宝片,具有百年历史,产品秘方入选岭南中药文化保护遗产(第一批),原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疗程短、见效快、服药方便。在临床上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针对咳嗽(尤其是寒性咳嗽、痰湿咳嗽)疗效确切。对各类型的慢性咳嗽有显著效果,对止咳、化痰、平喘疗效十分明显。

止咳宝片属于中成药止咳化痰类药品,市场占有率近年来在中成药止咳化痰类产品中稳中有升,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米内网数据库的统计数据,公司的止咳宝片连续多年位列止咳类口服药前五大品牌。同时,公司已启动皮肤病血毒丸的临床试验,公司将通过核心品种的临床研究或真实世界研究,推动公司特色中药品种(含止咳宝片、皮肤病血毒丸、降糖舒丸等)成长为中药大品种,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抗风险能力。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021年,公司进一步优化了产品结构,加大内部管理,坚持降本增效,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中医药行业发展的背景下,公司本年度把发展中成药品种作为工作重点,在做大核心产品的同时加大了潜力中成药产品的市场培育和开发力度。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816.05万元,同比增长19.83%,其中中成药的销售收入32,447.13万元,同比增长64.69%,特别是公司的核心产品止咳宝片销售恢复良好,达到公司的预期。由于公司中成药产品的毛利率相对较高,带来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整体提升,为公司带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91.74万元,同比增长189.6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2017年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特一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上述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非公开发行的事项

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000股新股。2021年10月19日,公司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会后事项经中国证监会审批通过,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0,000,000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18,040,287股,发行价格为10.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6,999,934.0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12,094,484.89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84,905,449.1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股票上市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且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关于股权激励的事项

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公司基于未来几年医药产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状况、自身发展阶段以及相关经营策略等方面的综合考虑,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2021年11月30日为授权日,授予116名激励对象4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4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其中许松青、卢北京、曹艳铭、李桂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2,691.7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6.30万元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11,785.44万元。近些年来,公司的经营稳健,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0,856.24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许丹青先生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同时考虑到随着公司的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向董事会提议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6.50元(含税),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1-12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22年3月15日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研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现决定于2022年4月8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22年4月8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2、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2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4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4月6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李珊珊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传真:0750-5627000

联系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09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08:00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议案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议案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制定的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议案七《关于2022年研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8、审议通过议案八《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5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004号文《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54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354万张,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元,利息为12,776.67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6,000,000.00元后的发行金额348,012,776.67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除律师、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655,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357,376.67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470002号验证报告。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38号《关于核准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40,287股,募集资金总额196,999,934.04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不含税金额11,320,754.72元)后的发行金额184,999,934.04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另扣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773,730.1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4,905,449.15元。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5-1000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1年12月31日,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账号60721666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账号7579013180101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在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原名: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下同)(账号80020000011457115)、全资子公司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653569524588)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17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台城信用社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因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聘请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职责将由东莞证券承接。2020年10月26日,公司已与国信证券签署了《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关于终止<特一药业与国信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之协议书》。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台山市新宁制药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1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支行(账号730275174852)、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账号80020000017114647)开设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2月7日,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2、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集团综合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8亿元,授信期限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由公司为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内,各家银行的具体授信额度以协议签署为准,具体融资需求及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启用银行授信时间、使用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汇票承兑、国内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包括信用融资、资产及股权等抵押融资及质押融资等)、单次使用授信的具体金额及费用等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需求与各商业银行协商确定并执行。

现针对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特一海力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山市台城长兴路11号(综合仓库)6号楼一楼R-61-8203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1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中药材、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环保设备、仪表仪器设备、检测检验仪器;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洗涤用品、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护肤用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文体用品、家具、包装材料、电线电缆、食用农产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商品信息咨询;医药企业管理策划;物业出租、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的搬运、装卸、运输、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03日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特一海力的资产总额为45,978.84万元,负债总额为42,138.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840.49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46,516.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51.46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 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南海力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秀英区永桂工业开发区海力路9号

法定代表人:许丹青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比例1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生物农药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海力制药的资产总额为14,607.19万元,负债总额为2,815.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1,791.70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2,534.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47.68万元。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部分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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