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曹战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银保监会
京银保监复〔2022〕141号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曹战京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农银京发〔2022〕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曹战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行应将拟任人员的任命文件及免职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