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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访谈丨唐俊杰委员:加快制定“仓单法”,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媒体滚动 2022.03.10 18:00

近日,记者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首农食品集团知联会会长唐俊杰聚焦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热点问题,在今年全国两会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单法》的提案。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抵押物非常少,固定资产非常少,所以‘仓单’融资对中小企业来说意义非凡。”在唐俊杰看来,仓单质押融资是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有效途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何谓仓单?我国《民法典》对于仓单的概念及性质进行了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作为权利凭证、可以出质等内容。

据估算,我国存货总量每年大约在100万亿元,这些存货大多可以“仓单”形式存在。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加强金融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和优化布局,各部门都出台了支持仓单融资的政策。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2次提出“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同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明确提出“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规范发展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增强对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保障支持。”

“目前,我国每年大约有100万亿元的存货总量,但是年融资发生额仅为5万亿元。”唐俊杰介绍,虽然关于仓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陆续出台,但我国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却一直未得到普遍推广,属于“政策热业务冷”。其原因主要是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仓单的规定相对简单,各方责任义务等内容极不明确,造成司法实践中无法准确界定仓单与其他入库单等单据的区别,引发大量纠纷。

“有关机构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近5年公布的数据分析发现,21204件涉及仓储和存货(仓单)借款合同的纠纷案件中,18.2%与仓库要素不清晰相关。”唐俊杰说,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造成仓储企业不愿出具仓单,金融机构不敢接受仓单融资,导致大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无法获得融资。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国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有关部门亟需为中小企业开展仓单担保融资提供法律保障。对此,唐俊杰提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明确立法目的。通过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单法》(以下简称《仓单法》),有利于仓单质押融资的规范发展,有利于增加金融机构信心,达到见“单”放款,有利于企业快速融资。

二是明确制定主体。建议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际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由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牵头制定《仓单法》。

三是明确具体内容。建议细化仓单法内容,为仓单出具人、金融机构、仓单持有人、仓单运营平台等各方开展仓单相关业务提供更加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规则。仓单法的内容应包括仓单适用范围、仓库的发牌和监督、持牌仓库管理;仓单出具人、仓单持有人、金融机构等仓单业务各方权利义务;仓单的转让和担保融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加快制定《仓单法》能够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通过制定这样一个法律,可以让各方在遵守规则的情况下,行使好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唐俊杰向记者说道。

编辑:陈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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