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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难在哪儿?

媒体滚动 2022.03.04 07:35

◆郑兴春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厅(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长三角地区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互认事宜的通知》,明确非道路移动机械在三省一市的任意一座城市均可申请安装识别标识标牌,且这一标志标牌在长三角区域内都适用。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标牌核发工作中遇到的“异地不能办、异地不认可”等问题,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台了这项便民举措,这也是长三角地区协同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在工地、厂矿企业内部使用,其数量与经济发展程度息息相关。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往往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越多。与机动车不一样,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机制。核发识别标志标牌是开展相关监管工作的基础。以机动车为例,其识别标志就是车牌号码,通过一车一牌,职能部门可以清楚地掌握机动车的数量、位置、排放阶段等关键信息。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则因未全面落实识别标志制度,在管理中面临基数不清、信息不全、排放阶段不明等问题。

2018年,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同时对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免费核发识别标志标牌。通过此标志标牌,监管部门可以掌握相应机械的所属地、排放阶段、燃料形式等基础信息。

但此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首先,非道路移动机械具有流动性,尤其是工地使用的工程机械,往往哪里有工地,机械就会往哪里去。但非道路移动机械核发标志标牌所需的资金由属地生态部门负责,核发时需要现场对机械信息进行核对,因此在外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无法在异地办理标志标牌核发,需要将机械运回属地才能办理,这给一些距离较远或工期较赶的机械带来不便。其次,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标牌在异地不被认可。笔者调研发现,与机动车车牌样式全国一致不同,各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标牌的样式和号码编制规则并不完全一致。第三,非道路移动机械识别标志标牌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监管平台,各地信息未实现共享,由此导致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无法确认异地核发识别标志标牌的真伪,存在监管漏洞。

笔者建议,一是尽快建立识别标志标牌国家管理平台,将各地掌握的机械相关信息全部导入国家平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在平台查询全国各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关信息,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监管网络。

二是建立新生产、销售机械强制加装标志标牌制度。目前各地都是给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加装标志标牌,但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每年有200万台左右的增长,如果使用过程中再逐一进行信息核实和标志标牌核发,工作量大、效率低。可参照机动车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的规定,新机械销售后必须统一上牌才可使用。

三是规范识别标识标牌的样式和号码编制规则。建议各地统一按照国家规定制发标志标牌,逐步更新已核发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标牌。同时,新核发的标牌要实现全国统一制作和编码,以便于在全国范围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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