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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情侣闹掰了,“示爱红包”能要回吗?

媒体滚动 2022.02.15 00:57

爱情似有魔力,时常让人冲动。为了表达爱意,很多情侣之间会通过发红包的方式来表达爱意,特别是在情人节等特殊日子,“520红包”因谐音“我爱你”,成为情侣间的专属红包。昨日,微信也应景地将微信红包限额从200元提升至520元,引发了网络热议。

爱情难以预测,一旦成了“分飞燕”,这曾经的“示爱红包”可以要回吗?为此,网络上男女双方的律师各自“出招”。男方律师的建议是:在恋爱中,发520、1314等特殊金额会被认为具有特殊意义,属于赠与女方,分手时不能主张返还。在双方感情不确定时,发红包或转账时可以选择发100、1000、10000等普通金额,可能被认定为借款,分手时可主张返还。转账或者发红包时备注不要写“我爱你”“节日快乐”等内容,可以写“你先拿着花”“这是你要的钱”等等。女方律师的建议是:收到100、1000、10000等整数红包时可以回复“谢谢亲爱的,节日红包好喜欢”之类的语言,锁定红包赠与性质。

记者了解到,根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发的特殊金额微信红包或赠送纪念日礼物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原则上不允许撤销。实践中,对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基于结婚目的而发生的远超个人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大额财物赠与,法院通常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双方的家庭收入情况、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经济往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应予返还。

需要提醒情侣们的是,因赠与在实际履行后原则上不允许撤销,恋爱期间给付财物、赠与礼物后,反悔要求返还的,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所以情侣间应避免超出自己经济能力发送红包或赠送对方财物。感情不靠红包来维系,恋爱需理智,情侣间经济往来更要理性。

大江晚报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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