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水冲了龙王庙
津云新闻
1937年发生了一桩有趣的控告案:律师公会会长李洪岳成了被告,原告的代理律师胡毓枫是律师公会的会员,而副会长朱道孔则成了被告方、会长李洪岳的代理律师。这一桩“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案件,最终的判决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先介绍一下这位敢捋会长龙须的原告代理律师胡毓枫的身世。他幼年在北辰著名乡绅黄金祥的家馆读书,后来成为黄金祥的女婿,1917年考进南开中学时只有17岁。在两年后的五四运动中,天津学生声援北京、抵制日货,胡毓枫曾追随周恩来和马骏等人参加爱国学生运动,在请愿中胡毓枫受重伤昏迷被送往医院,《益世报》对此有报道。胡毓枫还曾受邓颖超的委托,帮助同学金颖超解决工作问题。胡毓枫建议黄金祥在家馆之外开办了一家女学馆,由金颖超任教,开风气之先,很有影响。
胡毓枫家境殷实,前半生求学与革命,后半生当律师仗义执言,都潇洒磊落。他所经营的律师事务所,不为营利,只是他参加社会活动的一种形式。因此,虽然做了多年律师,胡毓枫生活还要靠祖产维系。
胡毓枫中学毕业后到唐山、北京辗转求学,因种种原因,都没有把学业坚持下来,后来他还是在1927年回到天津,考入直隶法政专门学校即李大钊的母校攻读法律。1931年毕业后不久,他开设了律师事务所。起先,他在法租界竹远里办公,后来又搬到特别二区(原奥国租界)东天仙附近的致远里,再后来又迁至河北三马路天津高等法院和地方法院北侧的同春里。
做了律师的胡毓枫,也和中共地下党组织有联络。他以律师职业为掩护,带领青年学生到附近村庄积极宣传抗日,到天津城区散发传单。
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天津,是个声色犬马的大都市,许多律师在其间游刃有余,腰缠万贯。像胡毓枫这样追求真理而不失操守的律师并不多。1937年,胡毓枫代理当事人李仰白状告时任天津律师公会会长李洪岳,而副会长朱道孔则是李洪岳的辩护人。李洪岳一边应诉,一边请朱道孔代理反诉李仰白“诬告、诽谤”。李仰白找了很多律师,因为被控人是李洪岳,律师们都不愿接手,胡毓枫却毅然代理控告并就反诉进行答辩。李仰白控告的案由是“诈财”,就是现在所说的诈骗。李洪岳是当时的律师公会会长,按说操守不应有问题,况且那时的律师公会也有对律师的纪律要求和惩戒条款,不论控告谁诈财,没有足够证据都很难成立,更何况控告的是当时的律师公会会长。
这个案件在当时影响很大,开庭时,控辩双方的律师胡毓枫和朱道孔表现都很不错,李洪岳也出庭应诉。最终,胡毓枫代理的李仰白没能告倒李洪岳,但李洪岳的反诉也没胜诉。1937年7月,法院判定自诉和反诉都不成立,双方“均无罪”,各自民事诉讼请求也都被驳回。
据说胡毓枫能言善辩、多才多艺,但一生波折,英年早逝,去世时年仅40岁。他是吃饭时被人下了毒,七窍流血而死,就死在了他的律师事务所门前。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究竟因为什么原因被什么人所害,已经说不清楚了。
胡毓枫的后人胡曰钢和胡曰琪,后来也都从事跟文字相关的工作。当年我曾采访过胡氏兄妹,并与他们就口述史和文学等相关问题进行过探讨。胡毓枫是我的律师先辈,所以我才记录下他的故事。
胡毓枫当年的办公室,和朱道孔的办公室不远,都在现在的河北区。
这个世界的过往有很多精彩,但因为无关,所以很多人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