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1地紧急寻人,行动轨迹公布,曾乘火车、送外卖……
唐山市高新区
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患者次密接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2022年2月13日00:14,高新区疾控中心接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我区李各庄村住户杨某某于2月6日11:18至16:22与天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同乘K1452次列车且在同一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调排查,杨某某的丈夫杨某及女儿杨某某1也与天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同在一个车厢。现将三人2022年2月6日至2022年2月12日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杨某某行踪轨迹:
2月7日7:15骑电动三轮车去路北区弘慈医院进行核酸检测,8:00左右到弘慈医院一层门诊大厅6号窗口打印费用清单,8:20左右离开;9:00左右骑电动车去李各庄村委会办理业务,9:30左右离开。
2月9日11:30左右去华瑞超市(大庆道店)菜鸟驿站取快递并购物。
2月10日9:00至9:30左右从李各庄村委会附近乘坐出租车到中国人寿(西山道学院路交叉口西行200米)办理保险业务,9:40左右乘出租车返回。
杨某行踪轨迹:
2月6日16:30从唐山西站乘坐出租车于17:30左右到达高新区李各庄村口(现金支付),全程佩戴口罩,步行回家。
2月7日7:15至8:20在路北区弘慈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全程戴口罩;17:00骑电动车到弘慈医院取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
2月8日16:00骑电动车到河北一号市场门口购买元宵(现金支付),16:30到三十五中学东侧过桥米线麻辣烫购物(现金支付),全程佩戴口罩。
2月12日7:30至8:00骑电动车到龙泽国际202楼3单元商议装修采购业务,之后回家休息。9:30再次返回龙泽国际3单元,11:00骑电动车离开,全程佩戴口罩。
杨某某1行程轨迹同杨某、杨某某。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请及时相互转告,如果在2月6日至2月12日与密接杨某、杨某某、杨某某1同时间段、同地点有交集,请立即上报所在社区(村),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及时就医。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尽早接种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高新区疾控中心电话:0315-5776492
高新区新冠病毒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唐山市乐亭县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新冠确诊病例同车厢人员刘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2月12日,县疾控中心接到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刘某某的协查信息。2月12日晚刘某某及其密接人员均已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消除传播隐患,现将刘某某在我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请以上同时段在同一场所购物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
2月12日凌晨1:00左右到达乐亭,行程轨迹如下:
8:40~9:16到乐购超市一层蔬菜区购物;
9:20~9:43到大东方(西城店)一层刘美熟食区购物;
10:00~10:15到富强街农贸市场海鲜区和蔬菜区购物;
10:35左右回到家中直至隔离未外出。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唐山市路南区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天津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的行动轨迹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2月12日23时29分,我区收到唐山市疾控中心转发协查函,函称天津确诊病例王某某2月6日乘坐K1452次列车(5车厢11号),我区居民杨某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同车厢,为密切接触者。近期杨某多次乘坐公交车,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2月6日16:30左右从唐山站西广场乘坐84路公交车,17:30左右在和泰里下车,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2月7日7:30左右从和泰里乘坐11路公交车,8:00左右在风井枢纽站下车转乘114路公交车,8:30左右到达承德银行高新支行站下车,步行前往高新区冀东新闻中心大楼上班。16:30左右在承德银行高新支行站乘坐114快公交车,16:50左右在唐山体育公园站下车,前往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7:30左右乘坐26路公交车在承德银行高新支行站下车步行返回高新区冀东新闻中心大楼。下班后18:20左右在广播电视报社站乘坐66路公交车,19:00左右在学院路和泰道口站下车,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2月8日7:30左右从和泰里乘坐44路公交车,8:00左右在风井枢纽站下车转乘114路公交车,8:30左右到达承德银行高新支行站下车,步行前往高新区冀东新闻中心大楼上班。下班后18:20左右在广播电视报社站乘坐66路公交车,19:00左右在学院路和泰道口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2月9日7:30左右从和泰里乘坐11路,8:00左右在风井枢纽站下车转乘114路公交车,8:30左右到达承德银行高新支行站下车,步行前往高新区冀东新闻中心大楼上班。下班后18:30左右在广播电视报社站乘坐66路公交车,在慈铭体检站下车。到位于卫国路与新华道交叉口的齐齐哈尔烤肉店与朋友刘某某聚餐,用餐结束后21:30左右在慈铭体检站乘坐66路公交车,22:20左右在学院路和泰道口站下车,步行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2月10日7:30左右从和泰里乘坐44路公交车,8:00左右在风井枢纽站下车转乘114路公交车,8:30左右到达承德银行高新支行站下车,步行前往高新区冀东新闻中心大楼上班。下班后18:20左右在广播电视报社站乘坐66路公交车,19:00左右在学院路和泰道口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2月11日7:30左右从和泰里乘坐11路,8:00左右在风井枢纽站下车转乘114路公交车,8:30左右到达承德银行高新支行站下车,步行前往高新区冀东新闻中心大楼上班。下班后18:20左右在广播电视报社站乘坐66路公交车,19:00左右在学院路和泰道口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请在上述过程中与杨某的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群众,做好自身健康监测,立刻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唐山市丰南区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公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2月12日晚,我区接到唐山市疾控中心涉及2月6日K1452次5号车厢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密接协查函,经确认,王某某的同乘密接孔某某系我区居民,目前已被唐山市海港区作为密接集中隔离管控。孔某某2月8日、13日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目前身体状况平稳,没有任何发热、咳嗽等症状。孔某某曾于2月6日—2月8日在我区有如下行动轨迹:
2月6日,17:10,入住丰南区百合苑小区南门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18:40-19:10,在酒店附近“北京卤煮”用餐。
2月7日,上午驾车去往海港经济开发区,17:00返回尚好家情侣主题酒店后无外出。
2月8日,9:48-10:00,在丰南区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2:00-12:30,在丰南区新华街驴肉馆(43号)用餐;13:50-14:10在丰南区通达商城二层雪莲鞋店买鞋,全程佩戴口罩;14:25-14:36,在丰南区通达商城一层火狐狸服装城购物;15:45-16:02,在丰南区行政审批中心一楼民政局办事处办理手续,全程佩戴口罩。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孔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过共同活动轨迹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相关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向区疾控中心报备,等待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请广大群众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丰南区防疫办联系电话:0315-8292121
丰南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5-8159669
唐山市丰南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2022年2月12日,我区接到上级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涉及在我区务工人员孔某某,其为天津市西青区2月12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接函后我区立即进行核实流调,经核实我区孙某某为孔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定义为次密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已对孙某某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其2月13日核酸结果阴性,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无咳嗽、发烧、腹泻等不适症状。孙某某为南孙庄村夏日超市售货人员,已接种三针安徽智飞龙科马新冠疫苗,健康码为绿码。为进一步寻找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2月7日、8日、10日、11日每日7:00开始在夏日超市看店,每日下午14:30左右自驾带妻子去唐山人民医院进行放疗,16:00左右到达唐山市人民医院放疗中心,其不进入治疗区,在放疗中心门外长条椅等待约1小时,全程佩戴口罩。做完治疗后自驾返回家中。
2月8日11:00左右自驾至“奇意购物”底商水果超市(老板郑某某)进货,整个过程约10分钟,后自驾返回家中。
2月9日全天在超市售货,未外出。
2月12日11:00自驾至海港双汇冷鲜肉店买肉,后又到“奇意购物”市场“小健”摊位买菜,后自驾返回家中。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孙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请广大群众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疾控中心:7110100-8023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915038、2913716
王滩镇政府:4920243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防控办
2022年2月13日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2022年2月12日,我区接到上级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涉及在我区务工人员孔某某,其为天津市西青区2月12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王某某的同车厢人员。接函后我区立即进行核实流调,经核实我区孙某某为孔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定义为次密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已对孙某某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其2月13日核酸结果阴性,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无咳嗽、发烧、腹泻等不适症状。孙某某为南孙庄村夏日超市售货人员,已接种三针北京科兴中维新冠疫苗,健康码为绿码。为进一步寻找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2月7日11:00左右自驾带妻子、女儿、儿子从港欣华府家中去自家在南孙庄的夏日超市帮父亲看店,期间,11:20孔某某去超市购物,停留约10分钟离开。19:00左右自驾带妻儿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无外出。
2月8日11:00左右自驾带妻儿去自家超市,19:00左右自驾带妻儿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无外出。
2月9日7:20自驾带同事王某到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卫部上班,在港务局2号门门口为进港人员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监测体温时保持一定距离。12:00在门口岗亭内就餐。20:00下班后自驾送王某回家后回到自己家中,后无外出。
2月10日11:30自驾带妻儿去自家超市,期间,13:41、14:33、16:22、16:26、17:19(以上均为付款时间)孔某某到超市购物。19:00左右自驾带妻儿返回家中。20:00左右自驾带同事王某到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卫部上班。
2月11日8:00下班后与王某一同回家,期间将王某送至佳华公司南门后离开,未下车。11:30自驾带妻儿去自家超市,19:00左右自驾带妻儿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无外出。
2月12日10:00左右带妻儿自驾去自家超市,期间,18:07(付款时间)孔某某到超市购物。19:00左右自驾带妻儿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与孙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请广大群众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疾控中心:7110100-8023
社区管理服务中心:2915038、2913716
王滩镇政府:4920243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防控办
2022年2月13日
唐山迁安市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天津确诊病例同车厢人员李某某、孟某某有相同活动轨迹人员的紧急通告
2022年2月12日晚,我市接到天津市疾控中心协查函,函中提及我市李某某、孟某某,为天津市西青区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2月6日从辽宁绥中方向乘坐K1452次列车5车厢的同车厢人员。接函后我市立即对其二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其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一、同车厢人员李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
1、2022年2月8日17时12分到新购物中心底商新时代快餐店用餐,17时20分离开。
2、2022年2月6日18时到2月11日21时,多次在肯德基兴宝店兼职送外卖。
二、同车厢人员孟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
1、2022年2月7日10时58分进入天洋广场宽广超市,在生鲜区和化妆品区购物,11时23分在16号收银台结账离开。
2、2022年2月11日8时31分进入北购超市丰庆店(迁安市第六实验小学南侧)购买鸡蛋和白菜,8时40分在2号收银台结账离开。
李某某、孟某某目前正在集中隔离,身体无异常,2月12日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凡与李某某、孟某某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立即向属地镇街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时,请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尽早接种新冠疫苗,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
迁安市防控办:7976405
迁安市疾控中心:5329836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3日
沧州市运河区
运河区疾控中心关于密接王某接触人员的排查公告
2022年2月12日17时33分,运河区疾控中心接沧州市疾控中心转发天津市疾控中心关于《天津西青区葫芦岛绥中县返津确诊病例王某某同车厢人员》的函,函示:2022年2月12日,天津市西青区确诊病例王某某为葫芦岛绥中县返津人员,王某某同车厢人员王某为运河区居民,现已集中隔离。
经排查,王某曾于2月6日20时10时在沧州站下车后,乘坐夜1路公交车由火车站至西客站。
2月7日至12日8时30分至9时间乘坐402路公交车,西客站至传媒大厦站。
2月7日至9日17时30分至18时10分乘坐402路公交车,传媒大厦至迟淑敏肛肠医院站。
2月10日至11日17时30分至18时15分乘坐402路公交车,传媒大厦至西客站。
请在以上时段乘坐公交的人员向居住地办事处或社区进行报备,服从社区防控管理。
运河区辖区报备电话:
南陈屯:5300800
小王庄:2023781
南湖办:3029922
市场办:3022108
公园办:5676926
水月寺办:2130073(白班)2130083(夜班)
西环办:5630097(白班),5630095(夜班)
南环办:2181101
秦皇岛市昌黎县
关于寻找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聂某某密切接触者费某某的同乘人员的公告
2022年2月11日,我县接到关于绥中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聂某某密切接触者费某某的协查函,密接人员费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如下:
2月11日11:28-12:30由秦皇岛市前道西站乘坐冀C38799班车到达昌黎县碣石山市场;后乘坐三轮车于12:40到达步行街东口;12:42-13:00乘坐班车冀C97120至泥井镇团林道口下车;后乘坐三轮车于 13:10 回到家中。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费某某同乘交通工具的人员,按照现住址,立即向当地疾控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与他人接触,居家等候处置意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
联系方式:0335-5865087(同传真)
特此公告。
昌黎县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2年2月12日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的公告
广大居民:
2022年2月11日,山海关区疾控中心接到2人主动报备,曾于2月2日与绥中县确诊病例申某、聂某聚餐,经调查核实,该病例密切接触者曾于2月3日18:00左右在兰州拉面(南园店)就餐,2月5日19:00—20:00在山海关八里堡村广场参加扭秧歌活动。
请上述时间段在兰州拉面(南园店)就餐人员和山海关八里堡村参加扭秧歌活动人员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立即向山海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进行管控。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335-5258826
特此公告
山海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2月12日
秦皇岛市抚宁区
秦皇岛市抚宁区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时空交集人员的公告
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聂某某2月2日到秦皇岛新茂业商场购物,活动轨迹如下:
2月2日上午聂某某一家三人同表哥窦某某、表嫂包某某自驾前往秦皇岛新茂业商场购物,11:00到达,15:50离开商场,16点返回绥中。期间购物停留店面6家:2楼亨利眼镜和KKV超市、3楼DQ奶茶店、慕容说服装店、5楼胖哥俩肉蟹煲和ARTEASG奶茶店。
请以下三类相关风险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存在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2022年2月2日11:00—15:50期间在秦皇岛新茂业商场二楼亨利眼镜店和KKV超市、五楼肉蟹煲及旁边的ARTEASG奶茶店、DQ冰激凌店、慕容说服装店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判定为密接,集中隔离观察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转为7天一人一户的居家隔离。
二、2月2日11:00—21:30期间去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的人员和商场的工作人员(密接类人员除外)作为高风险人群,进行居家隔离14天,如不符合一人一户居家隔离条件的要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2022年2月2日21:30至2月11日,去过新茂业商场的人员(密接类人员除外),作为一般风险人群,进行健康监测,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间隔24小时自行进行核酸检测两次,如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向村(社区)报备,及时就医排查。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抚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2日
各乡镇、骊城街道联系电话
骊城街道:
6684005 6686616 7811184
榆关镇:
6072113
抚宁镇:
7820270
台营镇:
7815634
大新寨镇:
7129849 7129853
留守营镇:
6046007 6045005
茶棚乡:
7836962 6075293
坟坨镇:
7129017 7129015
抚宁区疾控中心电话:
0335-5988633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
关于寻找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同时空交集人员的通告
2022年2月11日15:20,我市海港区疾控中心接到葫芦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聂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函称聂某某在我市有活动轨迹,现公告如下:
2月2日上午聂某某一家三人同表哥窦某某、表嫂包某某自驾前往秦皇岛新茂业商场购物,11:00到达,15:50离开商场,16点返回绥中。期间购物停留店面6家:2楼亨利眼镜和KKV超市、3楼DQ奶茶店、慕容说服装店、5楼胖哥俩肉蟹煲和ARTEASG奶茶店。
请以下三类相关风险人员根据实际情况报备:
一、2月2日11:00-15:50期间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上述6家店面的人员,以及店面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现住址所在地的疾控中心报告,配合落实密接管控措施。涉及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新区疾控联系电话:3595531。
二、2月2日11:00-21:30期间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但未进入上述6家店面的顾客及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现住址所在地的街道办(管理处)、村(社区)报告,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2月2日21:30至2月11日到过秦皇岛新茂业商场的所有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杜绝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进行核酸检测两次(间隔24小时),如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向社区报备,及时就医排查。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特此公告。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应对新型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1日
来源:长城网综合自乐亭发布、唐山发布、沧州晚报、唐山海港发布、山海关区融媒体中心、秦皇岛发布、戴河新区、抚宁发布、河北新闻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