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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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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朱贵法、陈军、陈广垒、申杰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李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同意公司将原审议通过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与原审议通过期限保持一致,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属于节能改造升级项目,采用先进的气流床工艺,能耗节约显著,排放更环保,有效提升合成氨装置的节能和环保水平,实现企业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目标,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意公司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议案》

为延长公司基础化工产品延链,优化产品结构,壮大公司实力,提高公司的科技含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2年2月25日14:00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3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月2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澳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将原审议通过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本次调整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目为节能改造升级项目,采用先进的气流床工艺,能耗节约显著,排放更环保,有效提升合成氨装置的节能和环保水平,为企业延链、补链、 强链,朝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和领域延伸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意公司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项目能延长公司基础化工产品延链,优化产品结构,壮大公司实力,提高公司的科技含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4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与原审议通过期限保持一致(原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向银行融资,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拟申请额度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申请调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调整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5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的目的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三) 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五) 实施方式

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以及因发行主体原因导致本金受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或相关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2、公司财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品种。

2、 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

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自筹资金133,628.29万元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提升合成氨装置的节能和环保水平,实现企业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目标。

2、公司2022年2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3、公司2022年2月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合成氨制气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

主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

4、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33,628.29万元,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5、项目实施进度及建设周期

项目处于筹划阶段,预计建设期为22 个月。

三、 投资的目的

为顺应国家“双碳”产业政策,公司决定对现有造气装置进行改造提升,采用更先进、更环保、更节能的生产工艺,为企业延链、补链、强链,朝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和领域延伸打下坚实的基础,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四、风险提示

国家“双碳”政策发布以来,各地对“两高”项目审批非常严格,拟建项目可能会面临审批难的政策风险。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属于节能改造升级项目,采用先进的气流床工艺,能耗节约显著,排放更环保;并充分依托公司现有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可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有助于增强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对于公司延伸产业链、优化和提高原料利用率、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建成后如能达到预期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由于本项目尚未正式投产,对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

已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以自筹资金18,313.2万元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延长公司基础化工产品延链,优化产品结构,加快企业发展步伐。

2、 公司2022年2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议案》。

3、 公司2022年2月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议案》。

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 项目建设内容

新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4、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18,313.2万元,全部为公司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5、项目实施进度及建设周期

项目处于筹划阶段,本项目预计建设期为12个月。

三、 投资的目的

食品甜味剂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中国是全球第一生产大国,每年消耗约8万吨环已胺。我国轮胎产量已是世界上轮胎第一大国,橡胶促进剂N:环已基-2-苯并噻唑次磺酰胺(CBS)需求增长,中国环已胺得到快速发展。

本项目涉及到的环已胺与二环已胺联产后能在精馏成品时最大优化节省能源,并在反应过程中未反应完全的中间产物进行分类回收以降低装置物料消耗。二环己胺是用途广泛的精细化工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橡胶促进剂、金属缓蚀剂、表面活性剂、油田化学品、医药和农药等领域,以其合成的精细化学品大多是有发展前景的新产品。

随着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实现公司生产规模化、精益化,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氢气、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等易燃易爆和有毒、腐蚀性物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化学品会因操作不当而产生化学物大量泄露的事故;在贮存过程中,泄漏原因包括包装桶因意外而侧翻或破损、罐区储罐渗漏等。如发生泄漏或火灾,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清洁生产为国内先进水平,生产技术节能降耗效果显著,“三废”排放少,对公司的环境效益明显;生产技术成熟可靠,工艺水平先进,可大大提高公司生产操作自动化程度;项目投产后可丰富企业产品线,壮大公司实力,提高公司的科技含量,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项目建成后如能达到预期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由于本项目尚未正式投产,对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2-00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各项提案已经分别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及相关公告。

3、上述各项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需在2022年2月23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uatai0008@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66-7021108

联系传真:0566-5299005

联系邮箱:huatai000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编: 247260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7、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17”,投票简称为“HET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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