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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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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进度安排无法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故无法承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鉴于此,为了更好的推进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决定,提议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定于2022年2月25日(星期五)14:30 时在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2-010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进度安排无法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故无法承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鉴于此,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经沟通,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上清路20号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人。

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659.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237.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0万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主要行业(其中批发和零售业1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0万元。

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主要行业(其中制造业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家、房地产业1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家),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3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尤尼泰振青2020年度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290.9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没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声宇,男,执业注册会计师,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5家。参与过IPO 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业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世梅,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参与过IPO 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业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继明,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尤尼泰振青执业,首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参与过IPO 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业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声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世梅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继明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尤尼泰振青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年限为三年,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进度安排无法满足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故无法承接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鉴于此,公司拟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项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通过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2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2022-007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3088 号三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5日

至2022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22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2022年2月21日9:0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3088号三楼证券部。

(四)登记联系方式:

电话:(0592)5510275

传真:(0592)5510262

联系人:刘智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ST厦华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3、保险责任限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总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年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将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降低履职期间可能导致的风险和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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