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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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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8日上午9:15至2022年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允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315,87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9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314,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87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87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87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48%。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14,49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31%;反对15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7%;弃权1,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3307%;反对15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401%;弃权1,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292%。

  2、《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和股东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28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6055%;反对17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00%;弃权1,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94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693%;反对17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015%;弃权1,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292%。

  因本项议案涉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故其与一致行动人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的张晏维律师和方冰清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拟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初步预估后,拟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838.5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29.03%。具体详见下表:

  ■

  报告期内,公司按单项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为-4,666.44万元,其中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220.89%,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4,417.4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计入公司2021年度报告期。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且合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4,838.55万元,预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增加4,837.1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4,837.14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上述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科工贸”)的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盛”)因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支行(以下简称“睢宁农商行”)申请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根据睢宁农商行要求,由康盛科工贸为江苏康盛的上述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否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8月4日

  3、注册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经济开发区绕城路1号

  4、法定代表人:陈光

  5、注册资本: 27,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钢管、管、铜管、钢带、铝带、铝板、铝箔、铝杆、铜带制造与销售;冰箱、冷柜、空调制冷管路配件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康盛科工贸持有江苏康盛100%股权;公司持有康盛科工贸100%股权。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9、经查询,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江苏康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支行

  2、债务人: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

  3、保证人: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

  4、本担保的主债务: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止,依据《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由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具体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而形成的最高债务本金余额即1,000.00万元。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务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限:三年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具体担保保证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康盛科工贸为江苏康盛本次向睢宁农商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江苏康盛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其业务开拓,保障公司持续发展。江苏康盛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且江苏康盛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公司拥有其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董事会同意康盛科工贸为江苏康盛本次申请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6,0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32.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一客”)向持股5%的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采购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新能源公交车零配件及分总成,用于生产交付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唐兆华先生已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0年1月20日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0717521452P

  5、注册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远程大道二段198号

  6、法定代表人:范现军

  7、注册资本:114,140.0665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销售汽车、改装车、发动机、汽车零配件;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汽车维修,设备制造与维修;压力容器(车用燃气气瓶)安装;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民用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南充吉利商用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10、关联关系:吉利四川商用车为公司持股5%的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11、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利四川商用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履约能力说明: 吉利四川商用车是专业从事商用车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具有相应的资本实力和健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吉利四川商用车生产经营正常,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交付成都公交新能源公交车生产所需的前/后围总成、左/右侧围总成、顶盖总成、底架总成等零部件及分总成,部分由公司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采购,部分由公司委托吉利四川商用车向第三方代为采购。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采购吉利四川商用车自制件的价格根据当前原材料、人工和制造费用等综合成本费用,由双方协商后确定的;其他由吉利四川商用车代为采购的零部件价格按照吉利四川商用车采购成本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就此笔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交易双方互利互惠、公平公允的原则,旨在完成公司在手的成都公交订单的交付,不会影响公司和关联方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双方利益的情形。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交易双方就商用车业务合作达成的共识,遵循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中植一客向吉利四川商用车采购部分零部件及分总成,既满足公司对成都公交订单交付的需求,确保公司产能的合理利用,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同时也体现吉利四川商用车对中植一客在供应链等方面的支持,包括信用账期支持,有利于双方后续共同拓展新能源商用车市场。

  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及吉利四川商用车的综合成本费用确定此次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本次拟向关联方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采购部分零部件及分总成属于正常的业务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及吉利四川商用车的综合成本费用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与关联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旨在顺利完成公司对成都公交新能源公交车订单的交付,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决策依据充分,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2月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需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文波、王殷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18

  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填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2年2月14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会恩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会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会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高会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会恩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

  高会恩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亚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聘任张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王亚骏先生个人简历

  王亚骏,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起,先后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今典集团、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7月至2021年10月,先后担任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亚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关联企业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亚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勇先生个人简历

  张勇,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98年7月至2014年4月,先后任职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科长、部长、商用车工程研究院副院长、采购公司副总经理、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瑞鹏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汽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产品工程中心主任;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任职安徽易奇泰行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及副总裁;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任职安徽鸿创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合伙人;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任职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先后任职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勇先生未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及其关联企业担任相关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徐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李文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向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支行申请1,000.00万元流动资金循环借款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且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为其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向持股5%的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采购部分新能源公交车零配件及分总成。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允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向江苏睢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支行申请1,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亚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向持股5%的股东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采购新能源公交车零配件及分总成,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000.00万元,用于生产交付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唐兆华先生在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任职,故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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