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日报之声

关注

原标题: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2年2月1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2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1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关文件。议案3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1、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2月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2年2月14日日17: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116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人:李辉、唐悦恒  电话:0571-64560598。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30

投票简称:屹通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上午9:15至2022年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附件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

关键零部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正在进行项目的备案和能评、环评等相关工作。

2、本次投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为预估数,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技术、工艺要求和市场门槛较高,虽然公司在项目前期做了各项充足准备,在产业化的过程中仍会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具体项目的实施及推进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及不确定性。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 年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加剧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压力,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限制作用逐渐显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国家战略选择。

公司基于金属材料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储备,利用部分现有设备、公辅和厂房,提出了以大兆瓦风力发电机主轴、抽水蓄能水轮机轴、制氢储氢特种压力容器锻件等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拟在建德市大慈岩镇湖塘区块新征工业用地165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项目总投资76,79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9,7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00万元,本项目投资资金拟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解决。

(二)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针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规定,此项交易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

法定代表人:汪志荣

注册资本:1亿元

经营范围:铁基粉末冶金产品、有色金属粉加工,销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72,916.07万元,负债总额3,745.68万元,资产负债率5.14%;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503.02万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53.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浙江杭州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

3、项目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电弧炉、LF以及部分公辅设备,新增加部分锻压和机加工等设备,形成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关键零部件的生产加工能力,产品主要为大兆瓦风力发电机主轴、抽水蓄能水轮机主轴、制氢储氢等特种压力容器锻件、船用和海工装备锻件等大中型清洁能源关键零部件。

4、项目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5、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76,79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9,7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00万元,本项目投资资金通过公司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解决。

6、项目预期收益:根据初步测算,本项目从建成投产到完全达产需要24个月。当项目达到设计能力时,实现销售收入153,000万元,净利润37,025万元。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1世纪初,我国已经提出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相关规划,近年来随着低碳环保、节能减排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不断加大力度推动可再生能源转型战略发展,持续推出多项政策,积极引导可再生能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拟建项目主要产品为MW级风力发电机主轴、抽水蓄能水轮机主轴、制氢储氢压力容器类锻件、船用及海工装备锻件等,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拟建项目的产品属于属于鼓励类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市场前景广阔

1、随着全球主要经济体进入“脱碳”周期,能源体系亟待转型,风力、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和储能调配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相关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碳中和政策下,我国风电行业长期发展向好。

截至2020年底,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43GW,过去19年复合增长率为19.80%。根据全球风能协会GWEC预测,2025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将达到112.2GW,我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 507.72GW,2021-2025 年复合增长率为11.75%,占全球比重提升至41.89%,市场前景广阔。

2、随着新能源大规模并网,电力系统为了调峰削谷必须配备储能。抽水蓄能是当前技术最成熟、最具大规模开发条件的储能技术,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规划,到2030年抽水蓄能总规模达到120GW,是2020年的4倍。利用富余的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再将氢运输至消费中心利用,整个过程的无碳化,是未来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跨季节运输、储存的最佳整体解决方案。因此未来风力发电机、抽水蓄能水轮机、制氢储氢领域的关键零部件需求旺盛。

(三)与公司现有优势相结合

公司现在主要从事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的细则,拟建设项目产品与公司原有部分产品同属“金属制品业”中的“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两者在原材料、生产设备、工艺技术、研发测试等方面相同或相近,项目利用公司部分现有设备、厂房和人员协同生产,特别是可以充分发挥省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技术实力和共用研发测试平台,可以避免重复性投资、实现新项目快速达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设备折旧、固定电费、经营费用等成本支出,并能有效和公司现有业务相互促进和提升。

五、本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成实施后,能够充分发挥公司技术、生产和经营的协同作用,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范围,优化企业产品结构,优化产业链结构,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

从长期发展来看,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业绩提升、利润增长带来正面影响。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良好,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本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的投资迅速增加,我国清洁能源建设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清洁能源装备制造业实现了快速发展,行业竞争也日趋激烈。

虽然公司在金属粉末领域具备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建设项目部分工艺、技术和现有产品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但是由于该项目产品和公司现有产品应用领域不一样,客户不一样,公司作为新进入者,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去年我国钢材价格呈现大起大落之势,震荡幅度较大。公司拟建设项目产品和原有产品的原材料均以废钢为主,原材料的价格大幅度波动,对公司的采购和生产经营也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多年来公司与多家废钢供应商一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新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整合现有资源集中化管理,以便确保原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三)项目投资所需资金风险

公司该项目总投资76,79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69,79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00万元。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2,916.07万元,净资产为69,170.39万元,有息负债为零。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借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自筹解决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因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较大,公司存在因资金筹措不足或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延期或终止的风险。

(四)项目建设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尽管公司进行了充分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评估,但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可能因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报批手续缓慢、工艺技术等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不能按期达产等风险。

(五)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项目效益预测数据是公司基于当期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5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2、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5.02%股权,为建德农商行股东。鉴于建德农商行股权结构分散,公司系建德农商行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建德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中路176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锦芳

注册资本:33,145.06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义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股东结构: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 2021年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5.02%股权,为建德农商行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建德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3、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建德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内,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及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建德农商行提供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要求;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建德农商行将向本公司推荐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按照公司购买的具体产品说明书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的影响。公司财务部将综合其他股份制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综合筛选比对,选择适宜公司的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与建德农商行本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同意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可意见:公司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体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实施本项关联交易。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13,000.0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3,000.00万元。公司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除上述业务外,公司在与建德农商行发生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鉴于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750,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7,316,135.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433,864.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9,41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1,4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8,010.00万元。公司未超过股东大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期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风险低;(2)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和定期存款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公司现金管理事项,并实时关注投资产品进展情况,在发现投资产品存在重大风险情形时将及时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股东大会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8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立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该议案顺利实施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同意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同意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竞争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本次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7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1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同意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作出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公司基于金属材料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储备,利用部分现有设备、公辅和厂房,向下延伸工艺链,提出了以大兆瓦风力发电机主轴、抽水蓄能水轮机轴、制氢储氢特种压力容器锻件等为代表的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国产化替代项目,拟在建德市大慈岩镇湖塘区块新征工业用地165亩(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

经审议,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万件清洁能源装备关键零部件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7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