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舟山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舟山广电
春节越来越近了
热热闹闹的鞭炮放起来
不过要注意啦——
舟山有些区域是禁止燃放的
一起来看具体要求
1
禁止燃放区域
(一)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
(二)普陀山镇;
(三)医院、学校周边50米内;
(四)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周边50米内;
(五)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大型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内;
(六)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以及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等消防重点单位周边150米内;
(七)广电、通讯、电力设施基地及重要军事设施(区域)周边100米内;
(八)山林地区。
2
限制燃放区域
(一)定海区:西起西山东侧山脚,东至黄猫山水库大坝下,北起329国道,南至沿港路以南沿海岸线范围内。
(二)新城建成区:东起绿岛路,西至高云路,北起新城大道,南至海景道范围内。
(三)普陀区:沈家门北起海天大道,南至沿海岸线,西起天吴隧道,东至半升洞沿海岸线范围内;东港北起武岭隧道—东港幼儿园,南至东港沿海岸线,西起天吴隧道—朱家尖大桥东港西段,东至东港沿海岸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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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燃放时间要求
(一)每年农历除夕、初一和十五,三天允许24小时燃放。农历初二至十四期间,在限放区域内,每天6时—22时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二)在环境空气严重污染,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中心发布大气重污染Ⅱ级及以上预警的情况下,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
安全管理
(一)销售安全。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必须取得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并按照规定设置专门的储存场所。零售单位在销售时间结束后,未售完的烟花爆竹应由原批发单位负责回收。零售单位的烟花爆竹由批发单位使用标明安全警示标志的封闭式厢式货车进行统一配送、统一回收。严禁零售单位自行运输。
(二)储存安全。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储存或零售存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未经许可的任何场所和地点设置储存点。
(三)产品安全。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单位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为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完整产品标签的个人燃放类产品。
(四)燃放安全。广大市民和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规定,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影响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并及时清除燃放后的残留物。禁止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投掷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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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责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违反规定存放烟花爆竹,在核准地点外经营烟花爆竹或销售非法生产和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的,应急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划转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的通知》(舟政办发〔2016〕126号)规定的职责,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规定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
应急管理、城市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舟山现有烟花爆竹
批发企业4家、零售店120家
为了让大家过上平安祥和的春节
连日来
全市多部门联合开展
烟花爆竹销售安全专项检查
查!批发源头储存条件是否合规
定海区双桥街道祥源烟花公司的危化品贮藏基地,主要批发给定海和新城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组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仓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的设置,并对在售烟花爆竹的产品级别、消费类别等内容进行核实。
查!零售点的安全风险隐患
在定海西园路这几家烟花爆竹专卖店,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经营户店内有用电隐患、灭火器过期、禁烟火标识被遮挡等情况,现场要求经营户整改。
请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坚决说NO!!
来源:舟山应急管理、舟山广电融媒体记者 刘凯
编辑:王涵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