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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乐”“残疾车”在马路上乱窜,人大代表:早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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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老头乐”“残疾车”在马路上乱窜,人大代表:早该管管了 来源:上观新闻

被称为“老头乐”“残疾车”的老年代步车、电动轮椅车,始终“活跃”在上海街头。无论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他们“一视同仁”,无视交通法规,随心所欲地四处乱窜,对其他交通参与者以及自身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在网络上,对其抱怨、指责的声音不在少数,市人大代表刘正东认为,是时候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了。

“除了上述问题外,这种车辆还经常存在非法运营情况,乱停乱放还会导致停车难题加剧,严重影响上海国际大都市的整体形象。”刘正东说。经调研后他发现,街头的代步车越来越多,主要存在多方面原因:源头上,残疾车的申请一定程度上有所放宽,一部分无明显残疾的群体也获得了购买、驾驶资格。实际使用过程中,使用人自行载客或出租他人运营,导致使用率激增。管理上,监管不严、处罚不力,导致车主有恃无恐。

记者了解到,2018年8月30日发布的《残疾人专用车管理规定》第八条明确提出,残疾人专用车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不得从事非法运营。但据市民反映,大部分在高峰时段穿梭的残疾车均存在搭乘情形,有些搭乘家人,有些涉嫌非法运营。而道路执法人员对此往往不做处理。

刘正东表示,一方面,普通电动车严禁搭乘12周岁以上人员,执法严格;另一方面,体积大、速度快的残疾车却总是“逃过一劫”,“执法的偏向性造成市民情绪严重不满。”他建议,在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应对残疾车的申请加强审核与管理,加强源头管控。同时,对上海现有残疾车做一次排查,对经过改装的、非法购买的、无牌照的残疾车应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在管道路交通执法过程中,应及时规劝并严查其交通违法行为;对涉嫌非法运营的行为及对非残疾人驾驶残疾车应加大处罚力度。

“可以借鉴机动车采用驾照积分制,驾驶残疾车一年内多次违反交通法规的,可依法扣证处理。而对将残疾车非法交由他人使用或非法搭乘其他人员的,累积查处到两次以上即取消其驾驶资格,三到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刘正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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