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 限期登记和迁移坟墓,事关白云国家森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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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限期登记和迁移坟墓的通告
因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及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公建项目建设的需要,经丽水市人民政府同意,项目相关的国有林地上涉及的房屋、坟墓、庙宇、山塘等政策处理工作由莲都区政府负责;根据莲民发﹝2021﹞67号《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关于开展违建坟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景区内的坟墓,无法采取就地深埋和绿化覆盖措施治理的,一律将骨灰(遗骸)迁入公墓或生态墓地内,遗址予以平毁、绿化或复耕;现就国家森林公园涉及政策处理范围坟墓登记和迁移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期迁移坟墓范围:详见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公建项目建议坟墓等政策处理范围图,以中山街-丽阳坑为界,中山街以西部分为白云街道负责,中山街以东部分为岩泉街道负责。
二、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公建项目建议坟墓等政策处理范围内尚未登记坟墓的户主请在2022年4月10日前到所属街道办事处征迁办公室进行补偿登记,白云街道联系人:征迁办,电话2656396;岩泉街道联系人:征迁办,电话:2685831;请有关户主务必抓紧时间在2022年4月30日前将坟墓自行迁移安置。
三、如逾期不迁移的作无主处理,将集中迁移安置。
特此通告
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
2022年1月19日
丽水白云国家森林公园公建项目
建议坟墓、土庙、光缆迁移、山塘征收等
政策处理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