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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扬州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媒体滚动 2022.01.06 08:29

月末,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月网友关于公积金贷款与提取的相关问题,进行集中答疑,并梳理了相关注意事项。

问题索引:封存账号

问题1:职工李先生对“封存账号能否办理提现金还商贷”业务有疑惑,他提出,“我的公积金账号封存已满6个月,不销户,能否提取部分金额,采用现金报账还商业贷款?”

回答:可以!

问题2:傅女士提出,“10年前,我在苏州缴纳的公积金就已封存,现在扬州的公积金账户也已封存,请问苏州账户的余额能否转移到扬州账户?”

回答:两个账户都处于封存的状态下,不可以办理转移。

问题索引:虚拟账户

问题3:新到我市一家企业就职的王先生提出,“我之前在扬州申请异地贷款,在扬州公积金产生了一个虚拟账户。现在本人到扬州工作,公司要缴公积金,怎么把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公司,正常缴纳,需要带哪些材料?”

回答:由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当时申请贷款的管理部窗口办理。

问题索引:混合贷还款

问题4:职工孙女士提出,“我之前在外地城市办理的公积金,通过混合贷在扬州买房。如今公积金转到扬州,请问怎么用公积金还贷款?在微信公众号上签约了,但没用。”

回答:异地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一年两次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异地贷款或一年一次柜面转账偿还异地贷款)。

问题索引:装修、翻建

问题5:小何在我市一家外企工作一年,他提出,“最近我父亲有一套空置房打算装修,我能否以装修名义提取公积金或者用公积金贷款?”

回答:装修不可以使用公积金。

问题6:吴先生的爷爷(产权人)在汤汪片区有一栋自建房,如今他爷爷去世,吴先生提出,“虽然土地证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关系证明材料都有,为什么我的公积金用不了,难道自建房翻建不可以用公积金吗?”

回答:根据要求,房屋需要有吴先生明确的产权才可以。

问题索引:共同还贷

问题7:黄先生在扬州缴纳公积金,他爱人在北京缴纳公积金,两人公积金缴纳都满足6个月,目前正常缴纳中。他提出,“是否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

回答:在已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共同申请贷款。

问题索引:关联账户

问题8:陈女士提出,“之前用我爱人的公积金贷款在扬州买房,后来他换工作暂停缴纳公积金。最近,他在南京开了新户,可以关联新的账户还款吗?”

回答:异地公积金账户无法扣款,建议咨询缴存地如何偿还异地贷款事项。

责任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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