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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丨吉林省抚松县发展生态产业

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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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探索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典型做法。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践探索,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指导作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的通知》(第三批),明确了生态产品的分类、价值实现路径、价值实现模式和后续工作重点,并向各地推荐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为此,我们开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专栏,本期介绍"吉林省抚松县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一二三产融合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情况,敬请关注。

吉林省抚松县发展生态产业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

案例背景

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抚松县6159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中,有94.1%的面积属于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面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区域经济发展两大任务,抚松县一手抓生态环境保护,做大做优“绿水青山”,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一手抓生态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地发展了矿泉水、人参、旅游三大绿色产业,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效益提升,不断把“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转化为“金山银山”,走出了一条独具长白山区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和管控,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将生态敏感区域、饮用水源地等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大生态保护、监测和管控力度,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了《抚松县国家主体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淘汰关闭影响生态环境的产业,大力发展与主体功能相容相生的产业,形成“面上保护、有序开发”的空间结构。实施“林长制”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侵占林地等行为,建立对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地涵养林等立体管护网络,形成“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责有人担”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植树造林,“十三五”期间完成植树造林3.23万亩,森林抚育1.97万亩。严格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在摸清水资源家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取用水总量计划管理;采取无人机、日常巡护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水源的定期巡护。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修复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设立了2个中华秋沙鸭保护区和1个湿地公园,擦亮“绿水青山”的底色,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二是创优“矿泉水品牌”。抚松县天然矿泉水资源丰富,已探明水源地45处,被誉为世界天然优质矿泉水源富集地之一。凭借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抚松县通过水源保护、产业集聚、品牌创优,建设以矿泉水为主的绿色饮品产业集群,推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护水源”,促进矿泉水产业可持续发展。设立了370.18平方公里的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抚松饮用水保护区,专门成立“抚松矿泉水管理局”,规范县域内矿泉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矿泉水水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实施重点水源地分级保护,定期监测矿泉水水质、水温、流量等,让好资源不受污染和破坏。“聚产业”,打造矿泉水资源产业集群。政府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进4个矿泉水产业园区建设,先后培育了泉阳泉矿泉水等本土企业,引进了农夫山泉等国内龙头企业,集聚形成了一大批矿泉水、饮品生产及加工企业,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规模化发展优势。“树品牌”,提升生态产品综合价值。以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获准使用“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地理标志产品”为基础,打造泉阳泉饮品等品牌,以及林海雪原、峡谷泉等多个驰名商标,建立矿泉水产品的质量管控和品牌管理体系,树立抚松“绿色矿泉水”品牌;通过冠名等方式举办或赞助国内外大型展览会、高峰论坛,提升矿泉水产品的附加值和企业竞争力。

一是生态效应显著。抚松县自然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水质持续保持优良,全县2个省级考核断面和2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境内地表水环境质量常年保持在II类以上。森林生态功能不断增强,全县生态公益林占林地面积的56%,木材总蓄积量8500万立方米,成为吉林省天然红松母树林基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高,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常年超过90%,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位居全省前列。生物种群日益丰富,“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4个自然保护区和3个国家级森林公园,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全县现有野生植物2639种,中华秋沙鸭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数量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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